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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城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财政局 日期:2019-01-30

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 关于鄂城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 2019“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三、 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四、 2019年政府性债务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五、 2019年政府预算公开表格

六、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公开表格

七、鄂城区2019年精准扶贫政策扶助实施方案

八、鄂城区2019年度精准扶贫资金整合和项目调整安排计划

九、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公开

十、2019年度禁捕资金公开 

 

 

关于鄂城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5日在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鄂城区财政局局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作关于2018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8256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同比增长11.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39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15.18%;非税收入完成86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3.17%,同比下降10.98%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4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19%,同比增长6.4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7300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为调整预算的101.12%,同比增长5.34%

(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81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1%,同比下降8.6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0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93%,同比下降11.84%;非税收入完成60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4.24%,同比下降1.63%。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7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7.33%,同比下降0.24%

2)支出执行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100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为调整预算的105.26%,同比增长8.62%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8%,同比增长8.27%;公共安全支出45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86%,同比增长6.03%;教育支出114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7%,同比增长8.15%;科学技术9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8.89%,同比增长8.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07%,同比增长6.83%;社会保障和就业231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83%,同比增长9.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2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7.1%;城乡社区支出6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92%,同比增长1.79%;农林水支出64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5.29%,同比增长7.96%

3)收支平衡情况。资金来源8232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79万元、转移性收入47344万元、上年结余13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6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27万元、调入资金55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支出安排8223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6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885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25%,同比增长151.6%。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64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460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489万元。

2)支出执行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32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61%,同比增长3.61%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902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64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1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489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88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3269万元,调出资金558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们根据区委的部署,认真按照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要求,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凝心聚力、克难攻坚,财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狠抓落实,收入目标圆满完成。2018年,面对严峻的财税形势,我们牢固树立“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兼顾、顾全大局,把狠抓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倒逼任务,最终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一是强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财税收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围绕全年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新区、开发区)和部门,确保抓收入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建立收入序时考核通报制度,按月通报税收、非税完成情况。严格执行月份分析、季度总结工作制度,每月组织财税部门进行财税运行情况分析,加大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力度,强化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稽查,确保收入足额入库。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督查,确保非税收入不流失。二是强化收入质量。根据十九大关于“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我们主动向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汇报沟通,争取到虚收非税收入办理退库的利好政策,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提高近30个百分点,占比及增幅在全市排名位居前列,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三是强化向上争取。主动研究对接中央、省、市各项发展政策,全区上下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积极请示汇报,共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转移支付28045万元,同比增长8.9%,有力地缓解了财政资金支出压力。四是着力培植财源。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和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全年退减免税6629万元;完善我区支持重点产业和产业园区发展政策,设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奖励基金100万元,积极筹措企业“助保贷”资金1000万元,及时兑现政策奖补资金718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促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在年度预算安排招商引资经费基础上,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重点项目跟踪协调、包装推介、平台建设等经费需要。

()全力以赴,民生保障明显改善。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目标,加大民生领域资金投入。2018年,全区民生资金投入达915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78%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落实十九大“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要求,全年安排教育支出39454万元,同比增长9.6%,较好落实了城乡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教育惠民政策,深入实施“全面改薄”工程,有效促进了全区办学条件改善和办学水平提高。二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年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96万元,同比增长8%,继续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健全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财政保障新机制,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三是着力筑牢社会保障底线。按照十九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围绕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全年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35万元,同比增长10%,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了优抚对象的补助政策,提高了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打造“美丽鄂城”。全年投入节能环保支出1327万元,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大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实现绿色发展。五是全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3万元,推进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扩大农村智能广播、农村电影放映覆盖面。六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投入住房保障支出864.8万元,推进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七是积极推动平安法治建设。全年投入平安法治建设专项经费1124万元,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治区、禁毒反恐、信访维稳、社区矫正、网格化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为我区作为中央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县级联系点的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八是积极支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筹措资金5914万元,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在集镇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在农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九是切实保障基本支出。及时调整支出结构,认真落实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措施资金18795万元,及时兑现全区乡村教师卫生人员历欠工资、村委会(社区)干部待遇等民生政策。

(三)聚焦重点,脱贫攻坚强力推进。牢牢抓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聚焦我区2019年脱贫摘帽,让全区139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多渠道筹集财政扶贫资金,强力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脱贫出列任务完成。2018年,全区投入农林水支出8727万元,其中扶贫支出1710万元,占农林水支出达20%,切实加快了扶贫攻坚进程,实现了1个贫困村出列、3066名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构建大扶贫格局。出台《鄂城区2018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2802.6万元,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集中财力支持全区脱贫攻坚。三是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按照推进整合、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扶贫资金政策制定和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配合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管,打通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积极开展财政财务大检查,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着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四是认真落实行业扶贫政策。突出精准施策,资金聚焦贫困对象、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项目三个层面,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农林扶贫、水产扶贫、文化扶贫、金融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低保兜底扶贫等政策措施,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人口内生脱贫动力,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五是落实惠农政策,增强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积极运用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管理、财政服务等手段,将党的支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发放惠农补贴资金2457.2万元,惠及6.37万户农户,助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加强管理,债务风险有效防控。目前,鄂城财政处于爬坡过坎的艰难时期,各类财政风险累积加剧,不容忽视,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鄂城财政面临政府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为此,我们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把做好民生保障和风险防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努力化解存量债务。一是完善债务工作体制机制。成立政府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出台《鄂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鄂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机制。二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及担保,防止隐性债务,着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积极防范融资平台违规举债、“明股暗债”等问题,严格落实《预算法》等财经法规,把我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内。三是加大化债工作力度。围绕控制增量、置换存量、优化债务结构的思路,通过向上汇报,累计争取债券资金3.1亿元,其中置换债券资金0.87亿元,新增债券资金2.23亿元,一些急需偿还和高额利息债务得到置换,降低了债务利息,缓解了偿债压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守住底线。积极加强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向,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五)统筹兼顾,财税改革持续深化。按照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着力推进财税改革向更深、更细、更实的阶段迈进。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清理取消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基数,以零为基,以事定钱,钱随事走,一年一定。二是积极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省以下财政事权划分、财政体制以及基层政权财力状况,将我区在顺风机场建设等方面所承担的特殊事权,积极向省级反映,争取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资金1525万元。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区与花湖开发区,燕矶镇“六村”托管鄂城新区等财政体制调整方案,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明确支出责任。三是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有效运用。对2018年区直各部门项目预算以及扶贫项目资金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对部分扶贫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下一年度扶贫预算安排中,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四是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积极推动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机制、统一公开时间和公开平台,所有预决算信息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全区48个区级部门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支出。五是盘活财政结余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对本级项目结余资金及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专款,一律收缴本级财政,统筹使用。2018年,共收缴存量资金812.35万元。六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一年来,我们开展了财政财务大检查,支农资金、扶贫资金、债券资金等专项检查,以及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发处理决定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凝心聚力,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源建设亟需加强。我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总量小,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对重点企业依赖度高,新引入项目尚处于培育期,后续税源基础仍然薄弱,亟需加快产业发展和税源培植。二是收支矛盾突出。目前我区正处于加快转型发展大建设阶段,各项重点工程、民生事业等资金需求大幅增加,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迅猛,预算平衡压力较大。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一些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依然偏慢,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等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区预算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90000万元,同比增长9%;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57720万元,同比增长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120000万元,同比增长2.3%。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乡镇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区财政再将汇总的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区本级预算草案

1、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为18500万元,同比增长2.1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4250万元,同比增长1.21%

2)支出预算。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73600万元,同比增长2.08%支出的主要项目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30万元,同比增长2.03%;公共安全支出4600万元,同比增长0.66%;教育支出11640万元,同比增长2.02%;科学技术支出100万元,同比增长2.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0万元,同比增长4.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00万元,同比增长2.36%;卫生健康支出12500万元,同比增长2.09%;农林水支出6620万元,同比增长2.54%;城乡社区支出690万元,同比增长1.17%

3)收支平衡。资金来源778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50万元、转移性收入46704万元、上年结余9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5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000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元。资金运用77800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20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60000万元,同比增长1.95%。其中: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2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68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

2)支出预算。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为50000万元,同比下降6.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568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7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500万元。

3)收支平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000万元,调出资金10000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2019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9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需要,不断开创全区财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做大财政蛋糕,着力抓财源、提效益。建立包括筹资机制、项目选择机制、调控机制在内的一整套财源建设新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积极发挥融资平台作用,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着力向上争资,盘活土地资源,对外引资。二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资金扶持、政策导向、服务企业上尽可能创造条件,制定项目扶持、园区建设、资金整合、产业发展科学长远的规划。三是深入推进财源培植行动计划,找准财源建设的着力点。大力扶持重点企业,稳住骨干财源,大力培植第三产业、民营经济、高科技产业等新的财源增长点。

(二)强化收入征管,着力稳增长、提质量。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全面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强化财税协同配合,调动部门抓征管、促征收、调结构、提质量的积极性。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税源的动态分析,依法依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实现税收收入的可持续性。提高税源管控能力,密切跟踪重点税源变化和税收缴纳情况,通过提高征管效率来挖掘税收增收潜力,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建立综合治费的长效机制,有效堵塞收入漏洞。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支出管理,着力抓统筹、提绩效。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优先保障工资性支出、基本民生支出、基本运转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硬化预算约束,规范资金支出行为,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未经调整程序,不得调整预算项目和资金使用方向,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加快项目实施,避免“资金等项目”问题。特别是对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专项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用于急需支出,避免资金沉淀,提高支出效率。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公开,倒逼财政资金管理成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财政改革引领,着力强管理、上水平。预算管理改革方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抓好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等基础性管理,进一步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强化财力统筹,进一步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预算之间和各类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国库库款管理,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务卡制度实施,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限额规定,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加大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力度,加强风险防范和应对,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积极向上协调,着力争项目,增财力。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优惠政策的“笼子”。一是紧紧把握十九大报告中重点提及的脱贫、收入均衡、医疗教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民生问题,围绕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二是准确把握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现代农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各类政策支持,努力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三是努力争取国家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和省对困难地区运转保障资金,全力争取财力性补助资金。四是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做好文章,及时把握改革动向,努力做大做优地方财力总量。五是积极争取2019年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的形势,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同舟共济、砥砺奋进,为实现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服务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9年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现将鄂城区2019年上级转移支付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我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北省委“六条意见”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工作思路,通过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加强财务核算,加强审计监督,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的增长,进一步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率。

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计554.01万元,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121.56万元,同比下降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47万元,同比下降24.4%,占“三公”经费的95%;公务接待费18.54万元,同比下降91%,占“三公”经费的3.4%;因公出国(境)经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占“三公”经费的1.6%。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预算编制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将固定性转移支付收入及提前通知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列入年初预算。2019年已列入年初预算转移支付66500万元(含基金),其中返还性收入60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0500万元。

2019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原体制补助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工资性转移支付等固定数额转移支付等主要安排用于人员及公用支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其它一般性转支付中部分项目主要根据上级下达专项用途安排支出。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1、经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8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457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604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19686万元。

2、截止2018年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2282万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余额12282万元

  3、全区政府直接债务余额为122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998万元,专项项债务3284万元。

  4、全区政府性债务债务率为38%(负债额4.5733亿 ÷ 政府综合财力12亿)低于国际公认安全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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