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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18-03-05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城区校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城政办函〔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单位:

  《鄂城区校车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精神,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营、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切实提高校车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校车运营安全,学生乘车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 、工作目标

采取合理布局学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发展农村客运交通服务,开通学生上下学专线等方式方便学生上下学,为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学生提供校车服务。通过完善校车管理和服务措施,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度健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力保障学生安全。

三、 运营原则

依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切实降低学生上下学风险。

(一)小学生家庭距离学校2.5公里以内、初中生3.5公里以内,鼓励学生乘坐公交车或步行上下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上下学。路程超出此范围的学生,在不能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入学、公交客运入学的前提下,可纳入校车接送。

(二)入园幼儿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一般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三)高中学生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

四 、运营模式

(一)公办学校校车运营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公司运营、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 方式,由学校申报使用专业校车公司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技 术标准的校车,专门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及入园幼儿,不参与其他运营。物价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核定我区校车运营成本,明确校车收费标准。学校、家长要与校车公司充分协商,达成校车运营收费一致意见。

1.各级政府设立校车专项补助,原则上每台校车补助5万元,由区、乡镇(新区、开发区)两级按6:4的比例进行分担,其中区政府承担3万元,乡镇(新区、开发区)承担2万元。教育部门要制定校车运营的考评办法,实行以奖代补,年终依据考评结果发放校车补助。

2.乘车学生承担一部分,原则上按每生每月收费不超过120元,具体由学校、学生家长及校车公司商定。

(二)民办教育机构校车运营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机构运作、部门监管”的模式,由民办教育机构出资购买专业校车公司提供的校车服务。已经自主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校车的民办教育机构,要强化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自主经营。

五 、校车管理

(一)组织机构

成立鄂城区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教育局、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分 局、安监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二)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依法审核校车使用资格申请,掌握本辖区内中小学校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实施校车安全管理的检查督导。加强对师生、校车驾驶人、照管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学校安全责任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年终考核项目。建立校车运营监控平台,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校车管理工作情况信息。

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办理校车登记和驾驶人准许驾驶校车签注,加强校车路面运行监管,依法打击违法使用校车标牌的行为,查处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照管理职责和权限,做好校园门口及其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排查、设置与维护工作。建立校车户籍化管理档案和校车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与抄告制度。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区财政局:参与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将本 级校车专项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期足额拨付到位,落实上级财政制定的校车各项保障政策。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核校车营运线路,合理规划农村地区校车行驶线路及停靠站点。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农村公路通行安全技术标准。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和《湖北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例》及其补充规定,积极开通农村班车并延伸服务,探索开通学生上下学专线。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等非法运营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纳 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列为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参与较大校车交通事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项的调查处埋。

区物价局:负责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校车营运收费指导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校车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区国税局、地税分局: 落实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跟踪相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各乡镇(新区、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校车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协调,落实校车补助 资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用车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监督校车合法运营;定期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及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其他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校车运营公司: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配备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办好相关手续;加强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安全;聘请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雇好随车照管人员,并做好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安全顺利行 驶,与学校和家长做好学生清点交接手续;做好校车收费价 格公示,严格按标准收费;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保额不低于40万元)。

2. 申报程序

申请校车许可工作流程为:学校或专业校车公司向所在辖区中心学校申请受理并报区教育局,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交警大队和交通局征求意见;交警大队和交通局应在收到材料3日内回复意见,区教育局在收到辖区交警大队和交通局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交通部门发给行车线路牌;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校车行驶管理

1.校车应统一为国家标准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装可适时监控的GPS 系统,学校和专业校车公司应建立监控平台,对校车实施全程实时监控管理。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校车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校车安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新区、开发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运营校车实施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切实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对不认真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积极筹措经费。 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通过争取国家、省级校车专项补助资金,区、乡镇(新区、开发区)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有识人士和企业赞助等形式,逐年增加校车经费,落实校车服务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保障校车可持续运营。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新闻 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广泛开展校车安全 工作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校车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检查。 切实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要建立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章、违规的举报、通报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

  1.申请成立校车公司审批流程图

  2.校车使用许可申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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