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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经信局关于公布2023年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及规范化指引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8-11
 

鄂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关于公布2023年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清单及规范化指引清单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区直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鄂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指引清单(2023年版)》(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单管理。凡未纳入区级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区直各部门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或前置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

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申请人承担费用。

提高服务质量。各行政审批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减少审批材料,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竞争机制,强化年度考评和激励惩戒,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加入中介超市省发改委正在推进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网址:http://221.232.224.68)建设,打造成为我省中介超市平台。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引导中介机构入驻平台,扩大中介服务范围。需要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部门,除须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外,还应当通过竞争机制从平台中选取中介机构。行政审批申请人可自愿从平台中选取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附件:1.鄂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2.鄂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化指引清单(2023年版)

 

 

鄂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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