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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城区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鄂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5-05-23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鄂城区教育局印发了《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原则、范围、对象、批次及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开展。 

  一、招录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生范围涵盖凤凰街道、古楼街道辖区和西山街道部分辖区以及临空经济区英山社区部分辖区。具体各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见示意图。 

  招生对象:小学:在主城区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在主城区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录取批次及顺序 

  第一批:有房产有户籍(A类)。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取得主城区户籍,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须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第二批:有房产无户籍(B类)。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主城区,独立住宅性质房产(100%产权)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含购房税务发票)。不能办证的商品房、公租房、集体宿舍、还建房、小产权房、自建房等,须提供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第三批:无房产有户籍(C类)。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本方案发布之日前取得主城区户籍,主城区无房产,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批:无房产无户籍(D类)。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户籍均不在主城区,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长期租住在学校片区范围内,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方招生平台将根据新生报名信息和我区中小学入学划片方案匹配相应批次,依次顺序录取。具体是: 

  1.第一批对口入学。 

  2.录取第一批后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二批录取程序。如果第二批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将通过现场抽号的方式录取(抽号方案另行公布)。抽号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其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调剂录取。 

  3.录取第一、二批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三批录取程序。如果第三批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 

  4.录取第一、二、三批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启动第四批录取程序。如果第四批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由第三方平台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吴都中学和实验小学因片区人口较多、学位不足,符合第一、二批条件的新生可在入学报名系统网报,且符合第二批条件的新生必须填报第二、三志愿;符合第三、四批条件的新生请选报其他学校。 

  (三)片区调整 

  根据前期调研和新生入学摸底情况,结合主城区学校招生计划实际,招生片区与去年相比稍有调整。 

  1.沿江大道—洋澜湖电排站—大桥王府路—司徒路—菜园头路片区范围内“幼升小”学生,可报名新民街小学凤凰校区、吴都小学或育才学校小学部。 

  2.滨湖南路—卧虎路—吴都大道—凤凰路片区范围内“小升初”学生,可报名武昌学校初中部或吴都中学。 

  3.临空经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临空经济区第一小学(融创小学)面向主城区招收“幼升小”学生,临空经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主城区招收“小升初”学生,额满为止。 

  4.民办花园学校和临空区华宜实验学校(均含小学部、初中部)招生不受片区限制,可提供寄宿制服务。 

  (四)其他情况 

  1.多孩子女。同一家庭多孩在同一学段的,实施“长幼随学”。即在大孩非择校入学(符合第一、二批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二孩(或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新生网报时,务必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同学段长幼随学申请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报名材料。 

  2.随迁子女。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入学,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具备第一、二批条件的,可选择填报如下学校。小学:五里墩小学、西山小学、官柳小学、明塘小学、古楼小学、新民街小学本部、吴都小学、洪港小学;初中:市三中、石山中学。 

  3.政策优录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安排入学。由相关单位于6月20日前报送优录对象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残疾儿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学;中度及以上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具体报名时间以该校招生简章为准)。 

  5.转入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27—31日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房产和户口符合申请拟转入学校的招生片区要求;②所申请拟转入的学校该年级有空余学位。 

  二、入学流程 

  (一)入学登记(时间:6月1日—6月10日) 

  “幼升小”报名时间:6月1日8:00—6月5日23:59 

  “小升初”报名时间:6月6日8:00-6月10日23:59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登记。手机端下载登录“鄂汇办”APP,在主界面左上角定位至鄂州市鄂城区,点击下方“我要上学”模块,进入“入学一件事”页面,按提示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或电脑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首页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资料上传(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未能按时报名的新生家长,可于6月14日8:00--6月15日23:59登录招生平台进行补报,或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区教育局现场登记。 

  (二)审核认定(时间:6月16日-8月24日) 

  1.网上初审(6月16日-8月15日)。第三方评审人员集中审核报名登记资料,确定批次,初步判定对应录取学校。 

  2.现场抽号(7月中下旬)。部分学校在顺次录取过程中,若符合第二批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将以现场抽号的方式录取(抽号方案另行公布)。 

  3.联席复审(8月16日-20日)。联合教育、房产、税务、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电力、水务等部门,对无法佐证的信息资料,进行入户核实、集中研判。 

  4.核准录取(8月21日—24日)。第三方评审人员复核新生对应录取学校,查缺补漏,统筹调剂空余学位,确定各校录取对象,编制《录取花名册》。 

  (三)发放通知(时间:8月25日9:00-28日18:00) 

  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自行打印附有二维码的《入学通知书》。 

  (四)入学报到(时间:8月26日-28日) 

  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录取花名册》锁定新生学籍,入学后第一学期不得转学。 

  小学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学校确认相关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一致,收存新生《入学通知书》,予以报名注册。学校根据《入学通知书》和第三方平台审核后提供的《录取花名册》办理新生学籍。 

  初中新生:报名流程同小学新生,同时,须向录取学校提交《鄂州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咨询地址:凤凰街道第一幼儿园(中梁壹号院小区内)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711-3350598(政策咨询) 

  0711-3350788(政策咨询) 

  同时各中小学均设有咨询电话(附件4) 

  举报电话:0711-3209209 

    

  附件:1.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资料审核分类(批)说明

2.同学段长幼随学申请表

3.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4.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接待联系表

5.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片区示意图

6.鄂城区2025年主城区初中招生入学片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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