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是师生安全及校园财产安全重要的守护者。为进一步促进保安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严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7:00—18:30;
二、严格出入管理:
1、全天候严格执行非本校师生《出入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核实进校人员身份信息,仔细询问进校原因(“家长”进校要求能说出学生的姓名、班级及班主任;“其他人员”进校要有正当的理由并能说出所访问人的姓名),如实填写“出入登记表”,确认无可疑后才允许进校。
2、本校学生上课期间离校,须凭班主任“请假条”,并有家长接送才允许出校,同时保留“请假条”存档。
3、指挥外来办事人员驾驶机动车进校按指定地点停放,家长接孩子车辆不得进校。
三、严格“校门开关”安全管理:
1、校门开关时间:上午开门时间:7:20—7:50 ;11:10—11:40;中午开门时间:13:30—14:00;下午开门时间:4:40—6:30 。(一、二年级按作息时间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校门)
2、学生进校时要求:全体保安员先站到校门中央进行指挥;
开门前提醒学生原地站好,不准接触闸门,不准推搡;电动闸门全部打开后,先指挥前面部分学生步行进入,后面部分再有序跟进,并及时制止学生奔跑、推撞行为。
四、严格上放学期间安全管理:
1、学生上、放学期间,全体保安员持“警棍”到校门外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严禁家长车辆进入校园接送子女,并密切留意可疑人员的出现,及时制止伤害师生事件的发生。
2、学生上、下午放学前15分钟,提前在校门外两侧拉好警界带,并指挥家长车辆停放在警界带两侧,严禁堵塞校门。
3、学生上、下午放学期间,指挥通过校门范围的社会人员及家长驾驶的机动车辆。在放学高峰期,截停机动车辆,让学生先通过。
五、严格上课期间安全管理:
1、学生上课期间,两名保安负责“门卫室值班”,其他四人负责“校园巡查工作”。
2、“门卫室值班保安员”要严把“校门关”。做好人员出入检查登记,及时开、关校门,放行人员,并对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密切监测。
3、“校园巡查保安员”要严把“巡查关”。巡查时间:每节下课铃后开展校园巡查,每次不少于20分钟。发现学生违纪或安全问题(包括破坏公物、车辆或攀爬围墙等)要及时制止,发现陌生人员在校园游荡要立即查问。
六、严格放学后校园安全管理:
1、学生放学后,全体保安员须对家长未能及时前来接回的学生,协助班主任进行管理。
2、放学20分钟后,全体保安员须对校园进行巡查清场,禁止外来人员到校园内进行活动。
3、“门卫室值班保安员”下午6:30前与“夜班门卫”进行交接班,互相签字确认后才可下班。
4、除以上事项外,全体保安员还需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随时接受一些临时性的任务。
七、严格奖惩管理:
1、保安员工资由“底薪”和“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奖金”需每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方可发放,凡考核不合格扣发当月奖金。连续两月考核不合格,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2、每迟、早退到一次扣5.00元,请病假一天扣15.00元,请事假一天扣30.00元,旷工一天扣50.00元。
3、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财产损失,除追究有关责任和扣发当月工资外,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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