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建优质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名称、性质
第二条:学校名称:鄂州市汀祖镇泉塘初级中学;创办于1963年,当时是一所农中,原址在汀祖镇泉塘蒋家堰。后迁至泉塘朝阳门,并正式命名为鄂州市汀祖镇泉塘初级中学。2008年因矿石开采发生地质塌陷,学校整体搬迁到刘畈英家湾。学制三年。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学校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泉塘街200号。
学校在鄂州市鄂城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行使办学自主权,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第三章 学校办学思想及办学目标
第四条:学校办学思想及办学目标:
学校各项工作,要切实贯彻“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的办学方针,民主决策、科学管理,致力于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升和教师队伍的专业成长,努力丰富办学内涵,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一)办学理念:打造阳光的育人环境,引导人走正确的路,激发人对理想的追求,培育人创新的品质。
(二)教育理念:为每个孩子的阳光人生奠基。“阳光”是指进取、公正、诚信、热情、温暖、欢乐、感恩,“阳光人生”是指要师生形成积极进取的生活、学习和工作态度,培养学生诚信、有礼、感恩的优秀品质,营造温暖、欢乐、和谐、幸福的校园环境。
(三)管理理念:管理就是服务和效率。
(四)德育理念: “以阳光之心育阳光之人,打造阳光的育人环境,塑造阳光的学生人格”。给每个孩子自信,让每个孩子都成为阳光、朝气、上进的人。
(五)教学理念: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人,创新是课堂活力的源泉。
(六)校训:敦品、励学、笃行、惟新
(七)办学目标:阳光师生、阳光课堂、阳光校园、人民满意。
(八)“三风”建设:
校风:勤奋、守纪、团结、进取
教风:爱生、勤教、严谨、细致
学风:乐学、多思、肯问、善钻
(九)“六园”阳光工程:安全校园、美丽校园、诚信校园、礼仪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
(十)管理机制:
1、落实“一个目标责任制”:层级管理目标责任制。
2、实施“一岗双责制”: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考评机制。
3、做好“两个量化”:教职工、学生的学期与学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4、抓“三个一”: 从初一年级抓起,从新生进校第一天抓起,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
5、保证“四化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
(十一)成功导向机制:
1、 常规+巧干=质量
2、 目标+激情=成功
3、能力+责任=达标
4、综合改革+丰富内涵=奇迹
(十二)利益导向机制:
个人与学校同成长、共发展;多劳多得,优质多酬。
第四章 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遵循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第六条: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报学校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程度,征求本人及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的年级。
第七条:学校鄂州市鄂城区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建立电子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学生受到学校及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档案。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生档案由原校保存备查。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五章 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由鄂州市鄂城区教育局主管,设校长1人,副校长若干人,下设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处室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九条:学校实行内部管理体制为核心的制度改革: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绩效工资制、考核奖惩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提名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镇教育局(财政局)领导下,由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校长有权决定一般维修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有权增添一般教学设备,报请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四)奖励决定权。校长有权根据教职工工作考核情况,对学校的教职工给予奖励。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
(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教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五)加强总务后勤管理,坚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七)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在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充分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学校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镇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三)审议学校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及改革方案、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副校长职责权限:
(一)主动、积极协助校长工作,当好参谋。
(二)具体分管教育、教学、德育、教科研、后勤工作,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三)加强对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的领导,指导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作。
(四)组织德育工作的常规管理。制订和实施各项德育常规。
(五)加强班集体建设的研究,进行优秀班集体的评定和考核。
(六)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收集教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
(七)拓宽德育工作实施途径,办好“家长学校”。
(八)负责学校文化建设,开展师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
(九)负责教师的学历进修,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职改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服务工作,落实“服务育人”的观念。
(十一)积极开展校际互动,实现片区学校共进共赢。
(十二)完成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教务主任、副主任职责权限:
(一)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组织与落实。
(二)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总结教学方面的经验并加以推广。
(三)制订教学工作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检查考核制度,负责教学工作的期中抽测和期终检测工作。
(四)组织、指导、审查各年级教育活动计划、各年级学科组教研及活动计划,组织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组织检测,审批试题及质量分析,领导和指导年级学科组工作。
(五)组织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安排教师的教学业务培训,组织教学汇报会,开设名师讲坛,体现课堂教学实效研究中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
(六)关心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安排好学生社团活动,组织好学生的竞赛活动。
(七)组织好备课、听课、评课工作,负责指导各年级学科组工作,审查教学计划,组织好教研活动。协助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各功能场室的管理工作。
(八)制定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及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负责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校师生的教科书及各种资料的征订工作。
(十)安排好教师的任课工作,负责全校的排课、调课及其它教学事宜。
(十一)以学校龙头课题和学科组特色课题研究与实践为抓手,以骨干教师的梯队建设为主线,以促进青年教师的发展为重点,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十二)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鼓励教师勇于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经受磨练,不断创新、自我反思、同伴协助、积累经验、提升自身的智慧和能力。构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机制,科研兴校。
(十三)加强各年级学科组长队伍建设。
(十四)以学生学习习惯养成为目标,落实学生全面发展目标。
(十五)完成分管校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德育处主任、副主任职责权限:
(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二)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使之成为学生理想、情操、信念及道德发展的精神动力,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按年级进行分层次教育。
(三)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落实班级文化建设,形成班集体核心;检查督促班主任制订班级发展规划;负责学生会干部的培训与指导。
(四)重视学科德育的研究与管理,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
(五)加强德育课程的主渠道建设,立足校会课、班会课和政治课,对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发展。
(六)注重学科中的德育思想的渗透,使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通过课程教学、校本教材、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德育基地和人际环境等综合教育,构建开放性又有整体性的德育课程和活动体系,培育学生的创新精神。
(七)负责“家校联系”,积极开展“家校共育”工作,组织落实学校每学年一次的“百名教师访千名家长活动”,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教育网络。
(八)开展德育前瞻性研究,增强德育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注重德育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使德育更有规律、更有实效。
(九)加强对级长、班主任队伍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的德育骨干队伍。
(十)以开展片区“阳光德育”工作为抓手,以“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为目标,积极开展“东片教育共同体”德育工作,丰富德育工作内涵,拓宽德育工作渠道,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十一)完成分管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务主任、副主任职责权限:
(一)在分管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为教育教学一线提供优质服务。
(二)负责制订总务处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指导安排工作,保证计划的实施。
(三)制订后勤方面的有关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认真检查、督促制度的执行及岗位职责的履行。
(四)做好总务处教职工的业务指导,带好全处教职工熟悉业务,积极工作,不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以及后勤管理、服务水平。
(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总务处工作计划,负责学校设备的添置、更新,以及绿化、环境等校容、校貌管理。
(六)负责总务处有关对外事务的联系、洽谈,办理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
(七)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有关总务、后勤方面各种统计资料及其他工作。
(八)做好学校饭堂及饮用水管理。定期召开管理人员会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卫生。
(九)完成分管校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为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成立工会组织,设立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委员若干人。工会主席职责有:
(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学校行政的支持下,负责工会全面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党支部有关工会的工作任务。
(三)广泛搜集会员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研究或向学校行政反映,求得采纳和解决。
(四)组织实施活动,争创“先进教职工之家”。
(五)全面落实工会“四项”职能,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责。
(六)主持召开会员大会和工会会议,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七)拟定工会计划,总结工会工作,开展好教职工各项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八)布置、检查工会委员会各委员的具体工作和工会各项工作。
(九)参与学校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福利的研究、解决,深入基层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思想等,为学校行政排忧解难。
(十)负责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做到加强管理、创收节支。
(十一)组织召开教代会,对学校计划、总结、改革方案、教职工工资福利、奖惩条例、管理制度等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
(十二)关心、支持女工工作,关心青年女职工家庭、婚姻等大事。
(十三)抓好退休教师工作,关心、支持退休教师协会工作。
(十四)按照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做好工会文件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加强工会财物管理,建立财物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公有财物流失。
(十六)抓好工会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担负着团结、教育、引导青少年的任务。学校团委书记的职责和权限有:
(一)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抓好团委的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与学生会的作用,配合政教处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团员计划,办理新团员审批和团员组织关系接收转出工作。
(三)围绕每个时期的学校中心工作,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办好学校广播室和班级黑板报。
(四)负责组织团员开展“关爱学生”、慰问离退休教师和社区公益活动等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
(五)认真做好“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及违纪团员的惩处工作。
(六)有计划的参加区、镇团委组织的活动,指导学生会工作。
(七)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八)完成学校党支部布置的其他工作,配合学校德育处做好学生工作。
第十九条:在年级管理上,学校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同时,为了增强年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前瞻性,让民主与科学管理得到保障,学校成立年级管理领导小组(由年级组长、驻级行政及部分级组教师参加),并制定相应的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虚心听取组内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正确可行的措施付诸实施。
2、认真收集本年级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一些重要问题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3、按要求每期开学、期中、期末前等时间至少召开一次年级管理工作研讨会,并在年级会议考勤簿上记载备查。
4、按规定召开班主任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组织对学生的专题教育讲座等,并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年级各项活动,认真实施奖惩。
6、重点抓好本年级富有特色的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员职责:
1、主动地协助组长搞好年级管理工作,多出点子、多想办法,当好组长搞好年级管理工作的“参谋长”。
2、参加年级相关会议、相关活动。
3、负责收集教师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组长转达,便于正确决策。
4、组长不在校时,可指定一名组员代理组长搞好年级管理工作。
5、平时注意了解师生中的思想动态,及时疏导和汇报。
6、接受组长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协助组长搞好年级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教学管理上实行教务处领导下的学科组长负责制,学科长工作职责与权利有:
1、在教务处的具体领导下,全面组织学科教研工作。组织本学科学习教育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校工作和决议,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本学科科研教改、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本学科组学期计划、总结及撰写经验性材料。
3、深入课堂和学生,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推广好的经验。
4、有目的、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帮助教师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教学规律,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1)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学科组每周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做好记载)。
(2)每学年组织教师撰写论文1—2篇。
(3)实施“创新教育”专题研究工作,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抓好课堂教学改革。
(4)抓好以老带新工作,帮助新教师(或新任教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新教师拜师学习1—3年)。
(5)协助年级长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工作和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开拓知识视野,发展学生智能。
(6)做好本组教师备课、上课、听课、课改、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工作。
(7)做好教学资料收集、整理、保管、推荐工作。
(8)在各种活动中对本学科组成员做好考勤记载,并做好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奖惩工作。
(9)协助教务处抓好继续教育工作。
(10)组织实施本学科组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11)接受教务处对学科长的量化考核。
第二十一条:班级是进行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是教师和学生开展活动、进行信息交流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班主任是班级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教育的首席责任教师。班主任工作职责与要求有:
1、开学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思考如何建设好班集体,有班级工作计划,收集必备的资料,弄清班主任工作的具体情况。
2、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管理制度,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制定班纪班规等管理制度。
3、民主选举班干部,培养班干部,指导学生做好班级自主管理和小组自主管理,培养良好的班级文化。
4、及时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对有生病学生要了解病情,及时处理,对无故缺席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积极主动与家长联系等。
5、及时了解学生上课、完成作业以及与科任教师的配合等情况,组织好学生的班级清洁卫生工作。
6、利用多种途径和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完成学校布置的“普访”任务,每学年根据学校布置,定期组织家长会。
7、负责班级公物的维护与管理,定期检查教室门窗、电灯、电扇、多媒体平台等公物,检查教室张贴栏、墙上国旗、班风、奖状、守则等是否规范、美观。
8、充分利用班会课平台,教育、引导学生;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了解学生情况,布置班级工作。
9、定期召开班内任课教师会议,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做好学科协调工作。
10、检查学生个人卫生等遗容仪表情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审美观。
11、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随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尽可能地与学生一起学习、生活、交流关心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对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要与体育教师等组织者联系通报。
12、了解学生在班级内外、学校内外的文明礼仪言行,做好教育引导。
13、随时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如有生病或意外伤害应及时送到医院,必须到医院组织救治,安排其他学生守护并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报告学校。
14、心胸宽广,以正常心态对待各种量化考核加减分,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努力配合学校整改班级工作。
15、积极主动配合学校搞好各种活动开展,创造性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6、深入学生宿舍,了解、检查、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学生纪律、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或提出建议。
17、按时完成学生综合评价工,认真填写学生评语,评语应采用亲切感人、激人奋发的“寄语式”。
18、每学期、学年认真总结班级管理工作,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地上交各种表册材料。
19,完成各处室、年级组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科任教师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主体,是教育目的的实施者、教育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科任教师工作职责与要求有:
1、忠诚教育事业,以献身教育为荣,以献身教育为乐。
2、爱校、爱生,开拓性地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
3、修身养性,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师德、师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刻苦钻研,拓宽知识面;精益求精,提高专业水平。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5、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嫌弃后进生,耐心做后进生转化工作,增强法制观念。
6、严谨治学,一丝不苟。坚持贯彻学校对课堂教学的要求。
7、团结协作,培养团队精神、团体意识,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与理解,协调学科之间的关系,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8、努力进修,努力实践,搞好科研教改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9、关心学生,热爱学生,服务学生,对学生全面负责,尊重学生人格,上课有亲切感、亲和力,努力以教师个人人格魅力赢得学生尊重与信赖。
10、教学有计划、有思考、有创新、有成效,适时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教学质量。
11、认真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布置好作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和做好学生学业辅导。
12、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因素,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其它力所能及的工作。
13、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因材施教;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不断调整授课方法和内容,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教学常规要求上课,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争取良好的学习效果。
14、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练好普通话、硬笔字、粉笔字、简笔画等,学会微机操作、课件制作,会上多媒体教学课。
15、维护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严格要求学生,保证教学时间,重视文明礼仪,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拖堂,上课不接听手机。
16、认真、公正地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等情况,以激励为主,不说教师忌语,不要挫伤学生学习积极性。
17、根据学生、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自学,在教学中帮助学生掌握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方法,开发智力,培养能力,造就创造型人才。
18、关注学生安全。上课前认真清点及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课间休息注意观察学生活动安全;放学、集会等学生拥挤高峰期间,当堂任课教师下课或放学时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监督管理。
19、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增强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协调与学生、家长、社会的关系。
20、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各项社会活动,积极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21、接受年级长、年级学科组长及相关班主任的督查、评价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教辅工作人员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一支重要保障力量,具有重要作用。教辅人员工作职责与要求有:
1、忠诚教育事业,以献身教育为荣,以服务师生为乐。
2、爱校、爱人,开拓性地执行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
3、修身养性,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4、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学校规章制度,增强法制观念。
5、团结协作,培养团队精神、团体意识,加强同事间的沟通与理解,提高办事协调能力。
6、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7、遵守文明礼仪规范,礼貌对待服务对象,办事讲礼节,耐心、虚心、诚心对待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各种困难和矛盾。
8、改善工作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9、正确处理好坚持原则与与人为善的关系,执行制度与个人情感的关系,认真地、严格地遵守和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不讲交情。
10、牢记“三规”:懂规矩、讲规范、守规则。增强服从意识,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1、遵从节约原则。管理好、保护好办公室公物和所管辖各种物品,损坏、遗失要按规定赔偿;平时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节约办公资源,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产生。
12、工作做到“三好”:定好自己的位,走好自己的路,办好自己的事。不断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以积极的、乐观的态度搞好本职工作。
13、努力学习,不断熟悉工作业务,积极参加各种进修,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干好一行。
14、注重清洁卫生管理,树立“整洁办公室”、“整洁个人”良好形象。
15、工作上要培养耐心、细心的习惯,认真地、努力地做好每一件事,做好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不拖拖拉拉,不消极怠工。
16、工作有热情和激情,有信心和干劲,要学管理、懂管理、敢管理、善管理,敢于开创工作新局面。
17、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增强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18、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种临时性工作任务。
19、接受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督查、评价与奖惩。
第二十四条 学校文印室是学校保障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的重要部门,在总务处和教务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文印室工作人员职责有:
1、文印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断提高文印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上班后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若周末、假日学校急需打印材料,应及时完成。
3、凡校内需要打印、复印的材料,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各学科所用练习题、测试卷由学科组打印,如确需打印室打印须经教务主任签字同意,未经批准的材料一律不准接收,个人、外单位打印、复印等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收取一定费用;交印的材料要有一定的提前量:复印试卷提前2天,打印提前3天,以便统筹安排。
4、保质保量地完成文印任务。打印、复印材料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所有打印的材料均须经撰稿人校对后方可付印,上报或对外宣传的,撰稿人要从严从细校对并经校长审阅。油印要注意整洁、清晰,完成规定份数,按时交付使用。
5、健全账册,严格领用、记账、保管手续,定期结帐,各种制度、试卷等打印要注意备份存贮。
6、做好安全工作,及时关锁门窗橱柜,文印室电脑不得让他人使用,承印保密材料、试卷时,不准他人随便进入,不得将内容外传,油印后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并销毁遗留物要注意防火、防盗。
7、保持设备完好,室内整洁卫生。电脑、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等放置有序,经常擦拭,定期保养,不得让非操作人员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自己无法修理要及时请示领导请人修理,不能耽误正常使用。
8、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努力为学校和学生减少开支;教师教学用的纸张由年级长领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医务室,医务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有:
1、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本学期医务室工作计划,提请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列入学校总计划内。
2、结合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出好每月一期的卫生板报,上好健康教育课,有计划、有系统地向学生宣传卫生常识,培养卫生习惯,以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3、组织好每年一次学生体检工作,及时做好疾病矫治工作,并结合学生"因病缺课考勤表"对传染病者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早期隔离。
4、热心为学生服务,切实做好学生的疾病防治工作,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遇学生发生意外受伤或疾病,及时进行处理,重症要立即护送医院诊治处理。
5、指导并监督学校饭堂卫生,对膳食管理人员、炊事员进行卫生教育,防止食物中毒。
6、配合并指导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卫生保健工作。
7、做好体育卫生监督工作,防止伤害事故。
8、在卫生保健工作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建议,做好领导的保健参谋。
9、做好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的医疗救护工作
10、配合学校工会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室主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保健、心理咨询与治疗方向的服务,心理咨询室工作职责有:
l、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板报)和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2、组织心理健康课程的教学。
3、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心理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4、协助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协助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5、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心理咨询和心理门诊治疗。
6、负责学生的心理调试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的训练。
7、针对学生需要开展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
8、负责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9、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探索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10、建立和维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站。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学校联系保安公司,配齐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保安门卫管理人员的职责有:
1、上班要求佩戴执勤标志,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依法执勤。
2、严格把好时间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班。
3、做到“三不放”,即外来人员未登记不放进,学生无出门条不放出,可疑人或可疑物不放过。小商小贩,推销人员、收购旧货、闲杂人员一律不得放进校园。
4、只允许学生家长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来校看望子女,其余时间一律谢绝。
5、学生穿校服、凭证进出校门,不出示证件者不得入校园。
6、制止学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学生一律下车推行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7、教师中途进出,要记录公正,每周汇总交教务处。
8、按时到岗,不出差错。保持室内和校门内外清洁。
9、制止小商小贩在校门外摆摊设点。
10、服从安排,配合学校长搞好节假日、双休日值班及其他工作
11、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的常规管理规定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1、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2、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教育模式。
第二十九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要求教职工、学生自觉主动参加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三十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依据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的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制度、课堂作业和教学手段,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青年教师、骨干教师每学期撰写一至两篇教育教学论文。
第三十二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每年举办体艺节,开展各种相关体艺活动。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招生、毕业证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三十四条:各处室要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三十五条:科学规划好学生的学习、课外活动、体育锻炼和休息时间,按上级规定办事。
第七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三十八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九条: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全体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
第四十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第四十一条: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工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认真参加会议和活动。衣着整洁,仪态端正,说普通话,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和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每月有安排,并有记录。
第四十三条: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第四十四条: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工集体。
第四十五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根据《建安中学教师奖惩制度》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七条: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逐步达到行为规范的要求。
第四十八条: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班、团、队活动,学生课余生活健康丰富,切实开展书评、影评活动。抵制不健康的书刊、录像和歌曲的影响。每学期按规范安排学生参加劳动。认真上好班会、开好校会。
第四十九条:建立与社会和学生家长联系制度,聘请校外教育辅导员。邀请当地有关方面人员研究开展学生教育工作,定期家访或召开家长座谈会,举行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对后进生不得借故迫使他们退学,严格控制流生。
第五十条:认真落实“两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学生平均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做操做到队伍整齐,精神饱满,动作规范。
第五十一条: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学生交通、溺水、火电、食物中毒等方面及意外事故,一旦发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第五十二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和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各种帮扶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3、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个人德育量化考核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5、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九章 校园管理
第五十六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安全校园、整洁校园、诚信校园、礼仪校园、书香校园、和谐校园,形成良好的校园育人环境。
第五十七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的黑板报和校园板报期刊要及时出刊,定期更换。
第五十八条:坚持安全适用勤俭办校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实施,并制定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九条: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抓好环境卫生,做到校无杂草,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垃圾入箱,厕所每天打扫,定期冲刷。
第六十条:搞好校园绿化,种好管好果木花草,无随意攀摘、践踏现象。
第六十一条:环境布置朴实美观,黑板报体现教育性,宣传橱窗内容定期更换,布告 、通告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
第六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安静整洁,图书资料、报刊杂志、试验用品摆放整齐,方便使用,各类用房定期安全检查,及时进行维修。
第六十三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滋扰,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六十四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观念,要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精神,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十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必须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从严掌握开支,按照上级要求规范收费,严格控制代办收费项目,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严格财务审核,定期稽核公布账目。
第六十六条:加强校产管理,加强对学生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校产分类造册,落实使用部门、班级、个人的责任制,每学期作一次检查清理。
第六十七条: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效益。
第十一章 学校管理其他制度
第六十八条:学校规范各种会议的管理,会议制度有:
(一)会议种类:
1、党员会:由学校党支部负责组织。
2、教职工工会会议:即工会委员会、会员大会等,分管副校长主持,不定期举行。
3、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主席主持,教职工代表参加,每学年原则上召开一次。
4、校长办公例会:校长主持,校级干部,每周一次。
5、行政办公例会:行政干部参加,每周一次。
6、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会:每周一次。
7、年级长、工会、团委负责人会议:每周一次,由德育处组织,分管副校长参加。
8、学科组长会议:由教务处组织,分管副校长参加,每周一次。
9、年级班主任工作例会:年级长主持,驻级行政参加,每周一次。
10、年级教师会:年级长主持,驻级行政、年级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原则上每月一次。
11、全校班主任会:德育主任主持,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12、学生干部会:德育主任或团委书记主持,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13、团队工作会:即团委会、团干会、团员大会等,团委书记主持,不定期举行。
14、学生大会(校会):德育主任主持,班主任到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
15、年级学生专题教育会:年级长主持,班主任到场,按规定时间召开。
16、学生生活管理会:总务主任主持,各班生活委员、班长等人参加,每学期至少一次。
17、家长会:年级长主持(可以分班级召开),每学年至少一次。
18、其它会议。
(二)会议时间:全校性的大型会议原则上不超过90分钟,部门(各年级处室)局部会议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小型会议、临时性会议、班主任例会原则上不超过45分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议时间主持人应事先进行说明。
(三)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三不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有病凭假条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会场内“六不要求”:不吸烟、不相互闲聊、不看书报、不开声响手机、不乱扔垃圾、不带小孩入内喧闹。
3、参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提问发言。
4、会议发言人做到语言简练,限制时间,不得拖延。
5、开会期间干部、教职工不能交头接耳谈公事,更不能谈私事,否则,主持人或主讲人可以直接点名批评。
说明: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按程序请假。
第六十九条: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规范教师参加各种活动的出勤管理,出勤制度要求有:
(一)会议考勤(规范的考勤登记簿):
1、学校会议:凡全校性的会议由学校行政负责考勤。
2、年级会议:由年级长负责考勤,登记上报德育处。
3、要求会议考勤的种类:
(1)全校教职工大会;(2)年级教师会;(3)行政办公会;(3)教研组长、学科组长会议;(5)班主任会;(6)年级班主任例会;(7)半期与期末考务工作会;(9)其它各种有一定规模而事先提出要求考勤的会议。
说明:
各种大大小小的会议原则上要求考勤,并登记备案,作为学期末教职工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岗位考勤(双考制):
1、干部、教辅人员考勤:凡上班时间全校干部和教辅人员由专人负责考勤,各部门内部实施考勤管理、监督管理,同时重点监督中途离岗人员,每天登记统计上报校长办公室。
2、建档上报:各处室、年级等单位要建好上班考勤登记簿备查,每学期期末交校长办公室。每天或每次各种缺勤应及时交行政办公室登记。
第七十条:为保证教育教学秩序能够正常有序,学校规范教职工的请假管理,学校请假制度有:
(一)岗位请假权限程序:
1、批假权限:
年级教师请假由年级长负责牵头协调好工作交接,并与教务处、德育处等相关部门衔接;处室工作人员请假由处室主任搞好工作交接。
分管校长:半天。
校 长:一天。
教职工请假超过一天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报中心学校审批。一周以上需报教育局审批。
部门行政干部请假(含出差等)须经分管校长和校长同时同意,并履行手续后方为有效。
校级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2、请假程序:
(1)请假人必须填写好请假条,如因急事不能及时填写请假条,事后要尽快弥补,否则视为旷工(旷课)。
(2)教师请假必须调整好课程。可自己联系好代(顶)课人员后向年级长报告,也可以请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安排好顶(代)课人员后报告,凡无人上课按旷课处理,是谁的责任就由谁承担;凡满三天的假,由年级交教务处统筹安排并书面通知相关人员;辅教人员请假必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调整好工作后方能离去。
(3)请假人持假条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完善手续后交教务处登记存档(可由审批人直接交)。即:一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审批(行政干部还要交校长审批),一天以上增加校长审批。
(4)下列情况作旷工处理:
①未请假不到岗或提前离开岗位的;
②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的;
③值日、上课、晚自习、监考、升旗仪式、学校各种会议、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
3、其他各种假期规定:
婚、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1)婚假:5天内(含5天),自己协调调整好课程,否则按旷工、旷课处理。
(2)产假:产假98天内,领取基本工资、职称教龄津贴、工作量工资(按照全校平均课时标准计算,安胎假计算在产假内);98天外,按照镇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丧假范围、时间: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
②不超过三天,均安镇以外100公里以上者不超过五天。
③临聘人员的直系亲属死亡参照执行。
4、执行:
1、按请假程序、权限批假。未按程序者,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旷课)处理,不得事后补假。
2、全校各类假,应每天统计公布上报,每周合计,每月底由教务处核实统计汇总。
3、按学校、处室、年级管理规定分级执行,及时公布。
说明:以上制度由教务处牵头,各部门配合实施。
第七十一条:泉塘中学差旅费报销制度 (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泉塘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三条:为了加强学校物品的采购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加物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节约学校资金,减少损失,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学校规范采购管理,管理制度有:
(一)采购申请审批支领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入库→领用
1、各处室、年级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
2、到总务处领取采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物品请购单(须由主管领导签字)
3、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后勤校长汇总,后勤校长根据物品采购的性质提出采用何种采购形式购买
4、报校长审批
5、校长同意后,交总务处办理
6、总务主任指定采买专职人员办理购买,并严把价钱关和质量关
7、采购物品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后入库
8、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二)学校物资采购形式:
学校物资采购采取政府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校外直接购买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大宗物品采购
(1)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报行政会讨论通过;
(3)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政府集中采购。
2、一般物品采购由需要购买方填写物品请购单,经部门领导及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采购
(1)凡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律采用政府采购,不得采用其它形式;
(2)对列入政府计划采购的物品,后勤部门负责向市教育组、镇政府采购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方式购买。
(三)学校物资采购要求:
1、学校各种物资(包括办公用品、修膳材料、实验材料、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等)的采购工作由后勤统一管理,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取。
2、各处室要采购各种物资,应先填写请购单,数量多的应写请购报告,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临时应急物品的采购由分管副校长直接审批,安排相关人员购买后补办手续。
3、采购人必须根据所批项目、要求、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任何个人未经学校采购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采购物品,违者一律不予报销。发生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将做出相关的处理。
4、200元以下由总务处采购(外勤)人员进行采购(特殊物品如生物实验物品由实验员自行购买)
5、200-5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需方和总务采购(外勤)人员等2人或2人以上进行采购;
6、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需方、总务采购人员及相关科室3人以上进行采购,并要求提供采购地点。
7、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总务采购人员要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
8、对列入政府计划采购的物品,学校将严格按有关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对列入政府采购而未经校采购小组或校行政同意擅自计划外采购的,对当事人将做出相关处理。对学校经常使用的且数量较大的常规学校办公用品由专人、定点、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物品将按有关市政府当年协议供货单位组织考察确定供货方,学校采购小组将定点后由总务处按职能分工通知供货商送货并做好物品的验收入库领用手续、物品使用情况的反馈工作。若与学生代办费相关的,还需会同会计做好相关的结算工作并向学生公布。
9、教学用常规低值易耗品,理、化、生实验室用于学生实验的低值易耗品,体育组增订器材,教学辅导用书类等尽量委托镇教育组或区教育局装备中心采购。
10、实际价格超过预算价格20%以上的,应先请示后购置。
11、采购工作中做到“三不购”,即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没有质量保证的“三无”商品不购;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
12、采购坚持采办、验收、保管三分离的原则。采购后物品需交保管员验收、记账入库,申请人方可登记领用。
(四)物资入库
1、学校采购的所有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工作由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总务处保管员依据物资供应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经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无物资供应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1)办公用品类。办公用品购买后,由保管验收发放。发放时要做好记录。
(2)教学辅导图书类。购买后先交到教务处记录,后交由图书室管理员盖章并记录入册,由图书室管理员办好手续后借出。教师按辅导书的使用时段,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使用后交回图书室保管。
(3)教学设备器材类。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订购的器材点数验收。检查器材的数量、规格是否与订单相符,器材是否完好无损等。如有问题要马上提出,并在收货单上相应处记录,同时要供货方更换或退货。如无问题则在收货单上签收。并填写设备器材验收单,一式两份,原件交保管员存档,复印件夹在本室器材登记册里。签收后要迅速记录入册,投入使用。
(4)除大宗和大件物品仓库管理员随车验收外,其它物品一概入库,送货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验收后交采购人员报销时作发票附件;教学辅导用书类,购买后到图书室管理员处盖印并记录入册。
2、保管员在验收合格后,要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当日填写入库单(复写件)并签字,一份报总务处负责人备案。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账册。按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帐、易耗用品帐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物资,要求每月对一次账,每季度末盘一次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4、学校库房内的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合理。库房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防止物资霉烂、变质、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5、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增国有资产的管理,在核销采购发票的同时,及时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和教职工所需的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数量较少的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学校保管人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的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主任签字,报后勤校长批准,方可领取;数量大、价格昂贵的物资,必须由总务主任、后勤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领取。物品领用人员要签名登记,并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账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后勤校长和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则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到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保管人员有权催促、或报请总务主任催促当事人到库房办理物品移交手续或归还手续,保管人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两份,经总务处主任、后勤校长、校长批准后,方能出借,并由借用人在借用单上签字。借用单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要及时归还。
(六)核销手续
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然后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购物票据上签名,报后勤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第七十四条:为规范学校文书、档案管理,学校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文书处理制度
1、凡由上级发给学校的文、函,统一由学校办公室专人收文、专人拆阅登记,校领导从上级带回的文件都应及时交办公室专人办理登记手续,确保不缺不漏。
2、凡是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函,必须由校长签发,交档案室一份。
3、收文登记后,应及时送交领导批阅,并由办公室按传阅范围负责传阅。
4、上级文件承办结束后,要及时清退,不乱存乱放,以防散失。
5、每学期、学年或年终,学校各职能机构需将一年中所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会议报告、记录,平时或期中未交清的一律统一在期末交档案室归档立卷。
(二)学校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1、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凡各职能机构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均属学校文书立卷归档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己有。
2、各职能机构负责收集的文件、资料、照片等平时应妥善保管, 定期整理上交。
(三)学校档案保管制度
1、为确保档案安全,逐步做到库房、办公、阅卷三分开。
2、库房内备存防盗窗、防光窗帘、防潮通风设备、防火器械、防蛀防鼠药剂、温湿度计记录表。
3、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4、经常检查“八防”情况,随时处置突发性事故。
5、保管设备不足,应随时向分管领导提出补足,确保档案的安全。
6、凡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7、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
(四)学校档案保密制度
1、保密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 并纳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
2、管理人员应主动、积极、带头遵守执行各项保密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随时维护档案安全。
3、经常进行保密工作检查,一旦泄漏,及时追究,查清隐患。
(五)学校档案管理和使用制度
1、本校保存档案主要为学校领导,学校各职能机构专门使用。
2、凡使用本校档案,经校领导批准并填写登记簿。
3、凡借出档案,经领导批准,填好借阅登记簿,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4、使用或借出本校档案,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污损、拆散 档案。
5、为便于利用,档案室要开展档案加工整理工作,定期编好《大事记》、《组织沿革》、《统计数字汇编》等汇编资料工作,热情主动地为学校领导、为社会服务。
(六)学校档案统计、鉴定和销毁制度
1、档案统计主要是做好档案管理基本情况,库房设备状况,档案存数,出入库数的统计,做好提供利用及效果统计。
2、按档案要求制订的保管期限坚决执行,并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制定档案的存毁。
3、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保管期限准确,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检查,慎重从事,造出清册,提出销毁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档案室备案。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镇中心学校批准。
第七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 ,建立健全各项章程制度。
第七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八条:本章程自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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