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全称为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华山小学,地址位于鄂州市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
2、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农村小学,学制六年,由鄂州市鄂城区教育局主管。
3、. 办学宗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4、办学特色:多彩华山,书法、绘画、篮球、戏曲、农耕等五个特色
5、管理文化:思想引领,智慧指导;制度管约,人文梳理;研究敦促,立人促育。
6、办学理念:立已立人尽善尽美
7、校训:爱校尊师 诚实守纪
8、 校风:立德 博学 尚雅 笃行
教风:精讲 善导 激趣 引思
学风:智慧学习 多元发展
9、立人四根支柱:康雅之体、仁爱之心、智慧之思、多艺之才
二、行政管理
1、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是学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2、 组织机构:设置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教育教学管理
1、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 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四、教师管理
1、教师权利与义务:教师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应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2、教师培训与发展:重视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鼓励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
五、学生管理
1、学生入学: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均衡编班。
2、学生权利与义务: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履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等义务。
六、校园管理
1、校园环境:优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2、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七、附则
1、章程修订:本章程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如有修订,需按上述程序进行。
2、 章程解释:本章程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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