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
鄂州市碧石渡镇樟树岭小学。
第二条 学校性质:
樟树岭小学是一所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立小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樟树岭村陈家大屋湾。
第四条 校园面积:
学校占地面积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
第五条 办学理念:
樟树岭小学坚持“夯实基础、强化德育、精致管理、促进和谐”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管理机构:
樟树岭小学设立校长一名,副校长两名,设立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
第七条 教职工管理:
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资格,遵守学校制度,积极参与教学和科研活动,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支持与指导。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八条 教学目标:
1. 夯实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能力。
2. 加强德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3. 实施精致管理,优化教学流程,提高教学质量。
4. 促进和谐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九条 课程设置:
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地方教育政策,设置相应的课程,注重综合素质教育,结合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丰富的课外活动。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条 招生政策:
1. 按照政府规定的招生政策,面向碧石渡镇樟树岭村、金盆村、金文武村、农会山村招生。
2. 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第十一条 学生管理:
学校设立学生管理制度,鼓励学生自主管理,培养其自律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第十二条 德育工作:
1. 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2. 定期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增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第五章 设施与环境
第十三条 校园环境:
樟树岭小学校园环境优美,整体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高,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十四条 设施建设:
学校配备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设备,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章程旨在明确樟树岭小学的办学目标、组织结构及管理制度,以保障学校的规范运行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全体教职工将共同努力,践行办学理念,为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懈奋斗。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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