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学校教育领域内教学和管理的联系和合作,促进李边小学内部的交流和发展,提升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李边小学各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全面推进学校各项教育工作的机构。
学校遵守《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服从省、市、区教育同的领导和监督,开展内部管理工作,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与进步,
第三条
李边小学的领导机构是教代会,教代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对李边小学的发展和管理负有全面的责任,负责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学校的工作及考核成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李边小学的组织架构包括教代会、教研组、教师交流平台。
第五条
李边小学的教代会由校长或其委派的代表组成。教代会主席由校长担任。主席团负责召集教代会会议,制定李边小学计划、决策重大问题、监督学校工作、评估各部门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各部门的工作。
第六条
李边小学的教代会由优秀教师、教研组长以及教师代表和各部门的骨干组成,担任对各部门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的咨询机构。
第七条
李边小学的教研组是对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研究、研讨、评估和反思的组织。通过细化李边小学的教育质量标准,进行研究论证,以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协同推进各部门内的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
学校学科教研组旨在加强与各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能
第九条
李边小学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各部门之间开展教学研究和实践改进工作,共同推进教育教学发展;
(2)建立学校的信息披露系统,开设网站、论坛等公益性平台,共同分享成功经验、优秀成果及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教育资源,加强教育教学交流:
(3)邀请教育专家进行研讨、辅导及培训,推进李边小学教育教学交流与发展;
(4)评价各部门的教学成果以及各项教育质量指标,帮助各部门完善教育教学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5)实行统一的评估标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部门的考核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学校发展和改进。
第四章工作方式和实施
第十条
李边小学实行常设机构化管理,并制定进一步的工作方案,硬件、网络设施的先进化将是学校各部门间教育教学沟通的支撑体系。各部门认真履行承担的职责,共同倡议建设和加强学校的管理,共同推动教育教学的发展和提高。
第十一条
李边小学注重服务于各部门和教师队伍,为各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创新与进步,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学校在地区教育教学改进方面的标杆带动作用。
第五章 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应该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实现优质教育的普及化,遵守学校章程,履行各自职责,接受联体工作人员的考核、督促和帮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李边小学教代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中如有未尽之处,由李边小学教代会另行协商制定细则,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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