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规划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协调指导各自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二)依据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辖区内非市级审批项目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竣工验收核实等规划手续。
(三)负责各自辖区内市级审批项目的受理、初审,参与规划条件竣工验收核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鄂城区规划分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总工办 、建设用地管理股、建设工程管理股、法制股、测绘队。
三、人员基本情况
鄂城区规划分局财政供养人数10名,临时工人数5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规划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鄂城区规划分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鄂城区规划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公开部门:鄂城区规划分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预算数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26.56 |
26.56 |
|
2012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6.56 |
26.56 |
|
20120101 |
行政运行 |
26.56 |
26.56 |
|
表3. 鄂城区规划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9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2、公务接待费 |
2 |
3、公务用车费 |
7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注: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
|
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
第三部分
鄂城区规划分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6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48万元,占1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5万元,占56%;其它收入20万元,占15%;上年结余15.92万元,占12%。
(二)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87.36万元,占6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47.04万元,占35%。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