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全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物价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表1.物价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物价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鄂城区物价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14.7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46.17万元,占6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7.88万元,占12%;上级补助收入4万元,占2%;上年结余36.74万元,占18%。
(二)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4.79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188.99万元,占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2.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25.80万元,占13%。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21.8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4万元。
二、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此项支出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0.62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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