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文明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和文明市民教育;
2、负责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3、落实区文明委的各项工作职责,处理日常事务;
4、协调全区各乡镇文明创建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督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负责各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核、评比、管理工作;
7、负责“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及其考核、评比、命名表彰和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
9、全区志愿服务和网络文明传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一个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文明委下设一个办公室。
四、人员基本情况
区文明委编制人数 3 名;财政供养人数 7名,其中在职 3名、离退休人数 4 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文明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4.9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02万元,上年结余4.96 万元,2016年预算总收入为98.85万元,同比减少34%,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相应项目支出减少,项目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98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98.85万元,同比减少3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48.98万元,占7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16.00万元,占24.6%。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2017年本单位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2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2.25万元,此项支出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但因2017年是文明城市冲刺年,故预算数与2016年保持持平。
第三部分
鄂城区文明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文明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