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统一战线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统一战线工作和对台工作的决定和决议,提出开展统战工作和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协助区委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工商联、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
3、协助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统战部与区民宗局、台办合署办公。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统战部编制人数5名(含工商联);财政供养人数9名,其中在职7名、离退休人数2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6.5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6.54万元,同比增长10%,增长主要原因是个人增资,相应工资支出增加。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78.5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6.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5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00万元。
(三)2017年度政府无采购项目,采购总金额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为以前年度未支付的运行费用)。此项支出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三部分
鄂城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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