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物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
2、组织开展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全区涉案财产的价格鉴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物价局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价格认证中心。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物价局编制人数 10名;财政供养人数14名,其中在职6名、离退休人数8 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8.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3.81万元,占64.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0.00万元,占33.5%;上级补助收入5万元,占2.4%。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8.81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178.81万元,占85.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4.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14.4%。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30.0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5万元。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0.34万元,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
鄂城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物价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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