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水务水产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务水产方面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全区水务水产发展战略,拟定全区水务水产行政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水务水产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编制水务水产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指导乡镇水务水产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3、提出全区水务水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水务水产规划内的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4、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图设计;组织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5、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提出国家、省、市下达全区和区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务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6、负责协调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管、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使用管理;负责水行政许可;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8、负责指导全区水产生产发展、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及科研试验。
9、负责全区渔政执法及渔政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水域滩头养殖证的办理和查处渔业违法案件。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水务水产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水产股、水利股、农村饮水办公室、水库移民办公室。 下设机构2个,分别是鄂城区水政监察大队、鄂城区碧石湖电排站。
三、人员基本情况
区水务水产局财政供养人数21名,其中在职10名,离退休人数11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水务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1.2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33万元,占37.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8.95万元,占20.2%;上级补助收入165.40万元,占37.5%;上年结余20.59万元,占4.6%。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1.2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基本支出237.27万元,占53.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6.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8.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204.00万元,占46.2%。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中专项性公用支出3.0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201.0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6万元。此项支出与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列政府采购预算。
第三部分
鄂城区水务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水务水产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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