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鄂城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本辖区基础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各类学校的开办、撤销和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的审核或报批;统筹协调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监督审计所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
(六)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初中毕业会考工作。
(七)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八)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管理本区教育系统的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育事业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指导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培训、考察、任免、监督、领导干部;负责对局系统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指导。
(十一)负责教育局所属单位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局系统统战、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宣传、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三)受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教育局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办公室、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教研室、电教站、勤办、安全股、幼教股、督导办。
三、人员基本情况
教育局财政供养人数40名,其中在职28名、离退休人数12名。
第二部分
鄂城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8.80万元,比2016年增加201.57万元,上涨81.5%,其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及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收入等。其中:经费拨款385.85万元,占8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0万元,占0.8%;上级补助1.00万元,占0.2%;上年结余结转资金58.45万元,占13%。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8.8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基本支出384.80万元,占85.7%,比2016年预算增加69.36万元,上涨1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上调增资及项目建设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2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5.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6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64.00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2017年区教育局无政府采购行为发生。
第三部分
鄂城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鄂城区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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