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鄂城区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鄂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鄂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一部分 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区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4)检查和处理全区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领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工作,部署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监督工作。
(9)承办市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1.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监察委为区独立预算单位。内设机构9个室和区委巡察办,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信访(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
2、部门预算单位组成
部门预算含区纪委、区监察委和区委巡察办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纪委、监察委机关行政编制24名、政法专项编制17名、事业编制3名:财政供养人数38名(含检察院转隶政法专项编制14名,事业编2名),离退休人数8名。
区委巡察办行政编制3名,财政供养人数3名。
第二部分 2019年纪委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8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1.59万元,占收入的98.5%。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的0%。上年结转14.83万元,占收入的1.5%。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74万元,占支出的51%。项目支出483.68万元,占支出的49%。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纪检监察事务)986.42万元 。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5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98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86.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47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71.5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1.59万元、上年结转1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支出总预算986.42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59.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25万元,纪检专项经费424.48万元,巡察经费5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971.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12.02万元,上升1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数为971.59万元,比 2018 年预算数增加112.02万元,上升13%
行政运行(项)支出971.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比 2018年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上升61%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比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31.93万元,下降2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74万元,占预算总额的51%。其中:
(一)人员经费392.2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359.9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10.5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0.5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 11%。主要包括:办公费98.8万元、工会经费5.21万元、福利费6.5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3356292.12元。分布构成为:流动资产1354775.86元;固定资产1983886.26元。其中:固定资产包含房屋0元(借用其它单位房屋);车辆3辆,合计411000元;其他资产(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图书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1572886.26元;无形资产17630元。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739540.26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设置的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加快建立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个项目皮出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政拨款483.68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该1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二是在预算执行中,依据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及绩效目标的预期实现程度开展了一次绩效监控,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实现。三是在预算编制中,认真梳理项目活动,依据项目活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量化关键绩效指标,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及时性与规范性。四是完善绩效报告与公开制度,推动绩效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基础设施建设
2019年其他专项项目预算306.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3.4万元。其中:
|
单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规格要求 |
总计 |
保密柜 |
3,000.00 |
台 |
2.00 |
文件保密柜 |
6,000.00 |
便携式计算机 |
5,000.00 |
台 |
5.00 |
笔记本电脑 |
25,000.00 |
一体机/传真机 |
10,000.00 |
台 |
4.00 |
|
40,000.00 |
碎纸机 |
1000.00 |
把 |
3.00 |
|
3,000.00 |
国产化电脑 |
16,000.00 |
台 |
20.00 |
|
320,000.00 |
国产化打印机 |
4000.00 |
台 |
10.00 |
|
40,000.00 |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0.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69万元,上升2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4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1 万元,下降630%,下降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 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6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因监察体制改革从检察院拨入2辆公务用车至区纪委。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2台,保有6台。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第四部分 鄂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鄂城区纪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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