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我中心编制了2021年鄂州市华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注重提升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努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18条信息,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0项。
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及时完善政务公开组织架构,明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并就疫情期间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更好回应关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增强了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中心以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我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我中心信息公开涵盖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服务电话、业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专题报道等信息内容,全年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条。
2、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本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0件。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本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优化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
(四)平台建设
2022年5月31日,中心网站纳入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我中心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公开目录,及时公开机关各机构职能等法定公开要素。
(五)监督保障
通过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信息公开督促手段,提高各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性,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落实市行政审批局日常监督考核规定,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渠道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优化完善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
二是进一步抓好网站建设。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进一步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连接畅通。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鄂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话:027-6089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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