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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3-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共公开9条信息,全年共制定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85件。

  (二)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制度规章。全年接收并处理政府公开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数字化管理(加大数据公开力度)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4.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专题专栏设置情况)

  2.公开方式多样化(政务新媒体、手机APP、两微一端公开情况)

  3.网站集约化

  4.网站监管

  (五)监督保障(包括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1.工作考核

  2.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

  3.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1(电梯安装)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时间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细致全面2023年,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信息公开上更加及时,特别是与公租房、保租房等民生实事相关的信息,要求各股室加强报送的及时性;二是公示的内容要尽可能的完善、详细,尽量避免群众走依申请公开流程来申请公开,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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