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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5-01-14
区政府:

  2024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理论宣讲、主题研讨、主题党日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领域的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系统学习湖北十堰市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等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并对相关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三是深入开展主题学习活动。结合我单位实际,为提高农村建筑工匠从业水平、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物业管理水平,分别组织各镇街、相关企业及各镇工匠多次参加专业技能学习,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局党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等方面强化学习。二是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用好主题教育学习机会,全体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法治理论水平。 

  (三)切实推动优化治理 

  稳步推进有关制度的“废改立”,全面清理建设工程领域的规章制度文件,保证法规废立的权威性。经清查,2项制度文件予以废除 

  (四)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办理群众投诉2024年以来共受理2488件市长热线投诉,277件阳光信访投诉,主要涉及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等问题。我局积极积极调查核实并与投诉人联系沟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鄂城区住建局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63件、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1件,回复依申请公开25件。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过去一年,我局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中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解存在偏差,推进过程中有时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二是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有待提高。对群众和行业的法治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普法形式较单一,针对性不强。三是行业矛盾纠纷有待进一步解决。房地产、物业服务、燃气等领域矛盾纠纷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化解争议成效不够明显。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成员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切实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全区住建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在规范依法决策、提升执法质量、深化普法实效、推进争议化解等方面下功夫,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依法行政决策。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后评估制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保障行政决策程序正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二是加强行业执法监督。1)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工程审批后采取定期提醒,如下发提醒函形式等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划设计规范施工;(2)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风险较高的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向抽查,每年至少抽查2次,对投诉较多的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迹象的企业单位要加大抽查力度,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公示,将“双随机、一公开”落到实处;(3)加强监督检查,联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管局定期开展针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擅自改变或调整规划建设等违法行为的督查,及时要求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将线索移交。 

  三是积极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力量,有效推进行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为全区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拓展法律顾问制度功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风险预防、控制和处置方面的作用,进一步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 

  四是落实普法宣传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编制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企业、进工地、进项目、进物业、进社区”活动;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教育。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中共鄂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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