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鄂城区统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为载体,根据上级精神,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单位2020年度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问题与整改情况,制订本年报。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鄂城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成效不断提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监督审查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健全审查流程,规范信息管理,任务定岗,责任定人,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鄂城区政府网站和湖北政务服务网为主要渠道,同时通过手机APP、电子显示屏、街道及社区政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多层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工作开展
(一)优化提升政务水平
鄂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功能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好差评”、“一对一”帮办服务、“绿色通道”等创新举措,积极作为,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我区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一方面健全评价体系,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全覆盖,大力倡导自主评价,积极开展自我评价,健全政务服务奖惩机制;另一方面用好评价结果,以评价促提升,及时回应问题,强化核查整改,定期公开结果,广泛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鄂城区统计局讲求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程度不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不高等问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离群众的期望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局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水平。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设计培训清单,开展培训考核,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升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充实公开内容,聚焦群众、企业最关心的领域和事项,围绕重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采用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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