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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鄂城教函〔2023〕5号

信息来源: 鄂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3-03-17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着力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现结合实际,特制定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教育监管随机抽查机制,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两库一单按照认领权责清单,依法编制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列明抽查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对象包括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按照“双减”治理要求,及时调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对象名录库。及时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强化科学分类,突出监管重点,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检查工作安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录库动态调整。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安全检查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3.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方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 

  4.全面准确记录检查情况。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向监管对象反馈检查结果,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行政处罚要件的,要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对随机抽查情况及相关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依法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实施社会共治和联合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举措局机关全体干部要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既减轻监管对象负担又提高监管质量的目标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责任落实。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过程中,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坚决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情况的发生,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监管质量;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各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2023年度鄂城区教育局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2.2023年度鄂城区教育局联合抽查计划 

                          

    

  鄂城区教育 

   20233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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