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5年5月9日
咨询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复时间:2025年5月9日
答复意见: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 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 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 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 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 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答复单位:鄂城区发改经信局
联系电话:027-53116671
【互动回应】申请第六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来电人:市民
来电时间:2025年5月16日
咨询内容: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复时间:2025年5月16日
答复意见:
(一)申报企业应在鄂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申报。拟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须先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答复单位:鄂城区发改经信局
联系电话:027-5311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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