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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电报装服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4-05-16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国网鄂州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湖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电报装便利度,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安排,拟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用电报装服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简化办电手续

  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积极推广线上服务平台,引导用电主体线上办理报装用电手续,实现全环节“一网通办”。

  二、深化数据共享

  在申请报装环节,对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可获取电子证照信息的,线上直接调取,实现“无证明”极简办电。

  三、优化服务流程

  充电桩用电报装执行“一证受理”,实行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提供订单式全链条服务。对于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的守信用电主体,由用电主体向供电企业作出诚信守法用电承诺后,以“信用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的方式代替权属证明,即可办理用电申请。

  四、试点推广“统建统服”

  鼓励具备条件的居民住宅小区、机关办公场所试点开展充电桩“统建统服”管理模式,推动公共充电桩建设规模化、运营系统化、服务标准化。

 

  附件:1.鄂州市居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统建统服”试点工作方案

      2.国家电网“网上国网”App充电桩报装操作册

 

  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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