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
二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
三类医疗救助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四类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医疗救助支出范围和标准:(见二维码内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