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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汀祖煤气站拒绝退还押金差价的问题
日期:2025-01-17
来信人:市民
诉求时间:2025年1月17日
诉求内容:本人前往汀祖煤气站办理退还押金差价(前期缴纳200元,后改为150元,现差价为50元)事宜,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帮其办理并收取其押金凭条19张,因2024年一直没有时间前往办理退押金手续,今天再次前往汀祖煤气站申请退还押金差价被拒,且要求将煤气瓶退还才退还押金,但是现在煤气瓶仍需要使用,对要求退还气瓶才能退还押金有异议。诉求目的:继续使用气瓶并退还气瓶押金差价。
答复时间:2025年1月17日
答复内容:经调查了解,双方协调一致,汀祖煤气站已退还气瓶押金差价。
答复单位:鄂城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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