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将资料收齐后,在《鄂城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申请表》上提出意见并签字盖章,报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审核。
3、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资料进行审核,在《鄂城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申请表》上提出意见并签字盖章,报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核。
4、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收到资料后进行审核并录入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根据系统生成的优抚补助结算单进行汇总,在《鄂城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申请表》上提出意见并签字盖章,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
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批通过后发放医疗救助金,医疗救助金发放至优抚对象优抚金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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