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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鄂城区财政惠民惠农政策来了

日期:2024-09-30
  编者按
  近日,为便于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鄂城区财政局对各类财政惠民惠农政策进行梳理、更新、汇总,编印了《鄂城区财政惠民惠农政策汇编》,并将分期发布,敬请收藏。
民政类惠民惠农政策
  (一)城乡低保
  享受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赋权镇街审核确认的困难家庭或个人。
  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41元/月;城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1400元/月,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标准为1282元/月。
  (二)特困供养
  享受对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经赋权镇街审核确认的困难家庭或个人。
  保障标准:农村特困分散供养生活费835元,护理费447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生活费910元,护理费490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生活费835元,护理费447元。城市特困集中供养生活费910元,护理费447元。农村集中供养全失能对象护理补贴1924元,城市集中供养全失能对象护理补贴1924元。农村集中供养半失能对象护理补贴547元,城市集中供养半失能对象护理补贴590元。
  (三)临时救助
  享受对象:对符合临救条件的,经赋权镇街审核确认的困难家庭或个人。
  保障标准: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可给予每人不超过本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不超过本地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
  (四)孤儿
  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150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2400元/月。
  (五)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享受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保障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为1500元/月。
  (六)老年人补贴
  享受对象及标准:  
  1.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
  2.高龄失能补贴。城乡低保家庭(含建档立卡对象户)中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乡低保(含建档立卡对象户)中的60周岁以上和低保边缘家庭中80周岁以上,经鉴定为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的护理服务补贴。
  (七) 残疾人两项补贴
  享受对象和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标准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精神、智力三、四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标准为每月100元。
 
政策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
027- 60205660
区民政局
027- 6022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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