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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4-04507 发文字号: 鄂城政办发〔2024〕12号 发文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发文单位: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4〕16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险种作用,助力乡村振兴,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动202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力争参保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同步推进。为促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形成有益补充机制,同时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可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资金筹集工作同步推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主动作为,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同步收费、镇(街)统保、村组统保、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提高参保覆盖率。
  (二)普惠办理。经办公司要充分认识小额保险是产品、目标和机制的结合体,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和民俗乡情,提供保费低、保障适度、适销对路的产品服务。全区凡出生满28天,身体健康的农村居民均可参保,保险期限一年。要结合国家退休回乡养老政策,做好超龄老年人的普惠保险服务。
  (三)均衡发展。鉴于农村意外伤害风险的分散性和突发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必须均衡发展、整体推进,使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群众都能享受此项惠民保险的保障。在集体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可实施统保,对参加基本医保人员实施定额补贴,鼓励驻点单位、共建单位、爱心人士等支持对应村组为村民办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提高农村普惠金融均等化,提升农村居民保障水平。
  (四)优化服务。经办公司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在每个行政村派驻1名驻村服务员,负责建立村民保险档案和保险报案、理赔等服务工作。定期向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大保险消费者正当权益保护,确保“农小保”工作顺利开展,参保人群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金融)、经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农小保”工作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农小保”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办工作进度。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个一”机制(一个会议、一个文件、一个工作小组),切实做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
  (二)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各镇街要做好政策宣传、承保缴费等工作;各村要配合经办公司建好服务队伍,协助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织密民生保障网。区医疗保障局要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作为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进行推广,促进基本医保参保率提升;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跟踪督办,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监测户、边缘户、五保户、残疾退伍军人等低收入人群参保;经办公司要健全承保、报案、理赔“一条龙”服务体系,简化理赔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为群众提供惠民利民的保险服务。
  (三)广泛宣传,突出重点。各镇街和经办公司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和承保工作,加强对群众防范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工作同步宣传,形成有利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全面推进的舆论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重点向广大农民宣传推广小额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严禁强制投保或变相强制投保,切实增强群众对“农小保”的认同感,使群众乐于接受、自愿购买,扩大参保覆盖面。各地要与基本医保征缴时间同步推进,及时承保,同步生效,确保群众保险利益。
 
  附件:2025年度各镇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任务分解表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2025年度各镇街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任务分解表

 

镇(街道)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人数

覆盖任务(70%)

  长港镇

9637

6746

杜山镇

14097

9868

泽林镇

33634

23544

碧石渡镇

14592

10214

汀祖镇

35332

24732

花湖镇

19133

13393

古楼街道

4960

3332

凤凰街道

19612

13728

樊口街道

17032

11922

西山街道

19134

13394

合计

187163

130873

                           
关联解读:
             

1、关于《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政策解读: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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