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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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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机构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62号 联系电话: 027-60265705
来源: 鄂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23日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起草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按程序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指挥、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行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和管理监督。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空间秩序管理方面的报刊亭、户外广告、门店招牌等设施规范设置、建筑物立面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防洪排渍、城区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破损应急管理工作。  

  (六)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智能化科技引进和推广应用。负责智慧城市管理的建设、管理、协调工作。  

  (八)负责编制城市管理项目建设、装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参与城市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开发区城镇管理及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目前实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县域经济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发证工作、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装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管理资金调度。负责组织装备器材等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科技发展项目和技术引进计划,指导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计划;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管理工作。负责通过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党建办。负责机关党建、干部人事、意识形态、宣传、纪检监察、法制建设、妇联、机构编制、共青团、财务、机关考勤等工作,负责做好组织人事、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局党组相关材料的起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执法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长期业务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城市容貌的综合整治。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重大市容整治活动和综合执法工作。协调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动和执法保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工作和专项行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业务培训,承担城市管理综合业务培训工作。参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会审。承担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制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审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书及其他法律性事务的统一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领、换发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审查、审核、会审、纠错,并对会审结案处理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听证、举证。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核准以及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协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队容风纪实施监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督办考核股。负责受理、处理、交办、督办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范围内的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反馈信访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负责维稳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拟订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通报。负责第三方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统筹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组织拟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定额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负责环卫工人作业和用工规范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全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社会化处理。参与环境卫生方面的行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参与城市建设开发和旧城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市容秩序股。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洪、冰雪灾害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区“门前四包”工作。负责对全区建筑物和构筑物外立面、公共场所(含公共景观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的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设置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组织编制主次干道、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方案,按照规划组织推进户外广告整治提升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的现场勘查和协助办理。协调处理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负责户外广告资源营运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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