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址: | 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22号 | 联系电话: | 0711-3895270 |
来源: | 鄂城区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11-3895270
负责人:刘文俊
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鄂城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鄂城区委、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鄂城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乡村振兴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振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库的备案管理,指导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系统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脱贫对象动态管理。
(五)指导督促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雨露计划”)、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落实。
(六)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帮扶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各级党政机关组织开展定点帮扶。
(七)负责全区脱贫攻坚综合考核,配合市成效评估考核工作,对检查、考核、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督办。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党建、文电、会务、信访、机要、档案、政务督办等日常政务工作;对外协调、安全保障及综合服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机关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承担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全区脱贫攻坚综合考核和日常督导等工作。
负责人:江帆,办公电话:0711-3895270
(二)扶贫开发指导与监测信息股。负责全区扶贫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承担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动态调整工作任务;承担动态监测数据信息的比对与核查工作任务;负责拟订乡村振兴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立项、备案、审批和跟踪检查;负责“雨露计划”的实施;指导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参与检查验收;组织实施小额信贷项目;协调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帮扶工作;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相关工作;联系共青团、妇联、老区建设促进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与帮扶济困活动,动员民间力量参与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协助全区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帮扶检查、考核等工作。
负责人:邱丽霞,办公电话:0711-3895270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