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址: |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 联系电话: | 027-60896160 |
来源: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10日 |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027-60896160
四、负责人:范志安 鄂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五、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工作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三)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会务服务工作,负责统一联系租用、调配大中型会议室。
(五)组织拟订区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负责实施。
(六)负责区政府大楼和原区国税局大楼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水电维修、绿化保洁、消防、公共设施设备等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日常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保障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财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办公用房管理、水电维修、绿化保洁等工作。 负责人:苏伟 联系电话:17707110215
(二)公车运行保障股。负责保障区级党政群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务应急、执法执勤、抢险救灾、重大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重大外事接待、重大集体活动等工作用车。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更新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云来法 联系电话:18671100121
(三)生活服务股。负责区政府机关食堂日常管理运行及公务接待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人:龚晓青 联系电话:15972302108
七、人员编制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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