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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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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机构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明塘路70号 联系电话: 0711-5913606
来源: 中共鄂城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6日

  办公地址:鄂城区江碧路672号(鄂城区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大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11-5913606

  单位负责人:丁建

  机构职能: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鄂城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计划,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协调好“红十字”会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符合全区实际的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执行国家药典。配合市卫健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九)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做好辖区内血吸虫病防治相关工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落实好卫生健康扶贫政策。

  (十一)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要求,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护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鄂城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定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4.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上报市卫健委并配合做好食品安全评估工作,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鄂城区卫生健康局内设股室及人员职责: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值班、人员考勤及机关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责任检查综合考核、法治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对外宣传、信息报送以及报刊征订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项目建设,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做好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公务用车调配管理工作。承担工会、妇联、青年等对外协调联系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机关党委、规信科

  负责人:万有源  0711-5913606

  (二)人事教育股

  主要职责:拟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镇卫生院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职称考试,继续教育医师资格考试。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及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负责系统内工资福利、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劳动工资和编制年报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负责系统内人才招聘和引进、养老保险、岗位设置、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大学生村医定向委培生使用与管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本科层次)培养与使用工作。承担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选派与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

  负责人:王文姣  0711-5913607

  (三)行风监督室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清廉机关建设、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加强全区卫健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和培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接受纪律监察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督促指导全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卫健系统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群众来信来访、亲民热线、市长热线等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占南珍  0711-5913676

  (四)医政医管股

  主要职责: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管理。承担全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民兵整组,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区域医疗机构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负责全区医疗机构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民营医院医疗纠纷调处。

  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区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负责全区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医政医管科教科、中医科、体改科、基妇科

  负责人:罗利平  0711-5910192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健康扶贫办公室)

  主要职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全区精神卫生管理。落实村级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管理,负责村级卫生室能力提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鉴定。

  持续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落实好卫生健康帮扶政策。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与政策联动,定期集中研判因病致贫风险隐患,研究制订应对措施并推进落实,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做好部门动态监测预警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基妇科、规划信息科

  负责人:程红姣  0711-5913671

  (六)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监测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及流动动态,维护人口信息数据库,按要求上报人口数据,承担区级出生人口分拣查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复核和初审计划生育审核意见。贯彻国家生育支持政策,推动落实生育补贴等配套措施。落实婴幼儿照护、指导和监督托育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统筹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区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负责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落实。组织开展“暖心行动”,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双岗”联系人制度及维稳工作。落实全区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健康老龄化发展规划,承担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计生协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家庭健康促进六项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基层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业务培训。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展,处理群众咨询诉求。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市计划生育协会

  负责人:卫秋香  0711-5910163

  (七)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

  主要职责: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专项尘毒整治、职业风险评估和企业接害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宣传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综合监督科

  负责人:徐志远  0711-5906004

  (八)行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全区卫健系统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省级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答题,做好卫健领域创新改革事项申报。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推进“一事联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做好卫健政务事项办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卫健部门政务公开。负责辖内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诊所备案、变更登记等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程序。负责区政务中心窗口卫健事项服务指导。

  对应市卫健委科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熊蕊  0711-5913673

  在工作中出现股室职责中没有明确的,按照局领导交办的工作意见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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