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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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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机构地址: 鄂城区文星路53号 联系电话: 027-53081065
来源: 鄂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办公地址:鄂城区文星路5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冬季和夏季时间一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27-53081065

  单位负责人:黄志国

  机构职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和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实施和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房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产市场秩序。拟订房产行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五)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

  (六)指导和规范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制度规范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建筑业、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企业对外拓展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业务。

  (八)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执行。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质量投诉处理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城市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及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应急保障、特许经营管理。组织拟订燃气发展专项规划。负责燃气的经营与服务、使用、设施保护、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监督管理、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开发服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十五)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的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协调。负责文书的起草、处理、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管理文书档案。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资、编制、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邵清和  办公电话:027-53081065

  (二)城乡建设股。负责全区村镇建设、低收入人群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村镇建设试点。负责城乡建设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璟贤  办公电话:027-53081073

  (三)住房保障股。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危旧房危房改造。负责廉租住房补贴审核管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实施;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房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指导规范房产市场秩序、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房产开发和房产中介服务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管理。承担全区物业企业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指导物业行业协会工作。负责住房保障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宇翔   办公电话:027-53081092

  (四)安全生产股。承担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区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责任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人:余卫星  办公电话:027-53081078

  (五)鄂城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及其配套管网、园林绿化等)、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组织实施。统一指导城市综合管网工程建设。

  负责人:王卫兵  办公电话:027-53081076

  (六)鄂城区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城市设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施工图审查及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参与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质量投诉处理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负责墙体材料革新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监督。

  负责人:汪飞  办公电话:027-53081072

  (七)鄂城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服务中心(鄂城区燃气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房屋征收安置政策法规,拟订全区房屋征收安置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征收项目的前期调研、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资金发放等工作;协调处理征收安置中的矛盾纠纷。承担燃气行业规划编制、政策拟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处理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及突发事件。

  负责人:李宇翔  办公电话:027-5308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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