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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日期:2024-07-30
  土方施工阶段,主要采取淋水降尘措施,现场内不存放土方,回填时另外运土进场。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采取码放措施,减少污染。确定车辆出场专用大门,其它大门不准车辆出行,在出场大门处设置车辆清洗冲刷台,车辆经清洗和苫盖后出场,严防车辆携带泥沙出场造成遗撒。禁止在现场采用热熔沥青等施工中对大气产生污染的防水材料。加强对现场的烟尘监测,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非雨水类的其他水体必须经过三级沉淀才能排进市政管网。现场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统一规划排水沟,控制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将污水经三级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现场混凝土振捣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捣棒,振捣混凝土时,不得振钢筋和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3时至次日早6时,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混凝土输送泵、电锯等强噪音设备,以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模板、脚手架在支设、拆除和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使用大锤。使用电锯切割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锯片送速不能过快。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

  固体废弃物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识。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施工作业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围墙以外逗留、休息,人员用餐必须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以内。

  配置粉尘、噪声等测试器具,对现场噪声、现场扬尘等进行监测,并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对包括污水排放在内的各项环保指标进行测试。项目部对环保指标超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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