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樊口街道得胜村、长堤村、杜沟村、西山街道鄂钢桥村、朱家垴村、西山街道(钓鱼台居委会)、大闸社区、西山社区、西山街道办事处总面积约405.201亩。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建鄂州樊口区域沿江路及江滩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含鄂州市滨江防洪生态修复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樊口街道得胜村为54700元/亩、长堤村、杜沟村、大闸社区为61900元/亩,西山街道鄂钢桥村、朱家垴村、西山街道(钓鱼台居委会)、西山社区、西山街道办事处为791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2.青苗补偿标准樊口街道得胜村为2100元/亩、长堤村、杜沟村、大闸社区为2200元/亩,西山街道鄂钢桥村、朱家垴村、西山街道(钓鱼台居委会)、西山社区、西山街道办事处为2600元/亩。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社会保障] 根据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
五、听证告知: 本公告期限为30天,若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本公告公示期满前,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其它事项: 1.自发布之日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建(构)筑物、附着物的补偿登记。2.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鄂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 8 月 31 日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