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城南片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鄂州荣利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城西区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工业园
被投诉人:1.凤凰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2.湖北笑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鄂州市滨湖南路68号 2.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南路南侧汇贤路西侧荔湾·君盛华府B座14楼03号房
相关供应商1:上海宏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236室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鄂州荣利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城南片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XY2022-ZFCG-047)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
1、中标单位“上海宏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
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平、公正行为。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对投诉书、质疑函、代理机构回复等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经查,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城市管理外包服务,对照本项目的采购需求,上海宏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类似业绩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并没有投诉人鄂州荣利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所述的学校保安服务业绩,不存在提供虚假(指假的,不真实的)材料谋取中标行为。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不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经查,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价格部分10分,商务评议部分20分,技术、服务评议部分70分,上海宏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技术、服务评议部分“物资装备投入方案”项得分占优(得分高低看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响应,不看投标文件厚度),评审委员会通过综合评审,评审上海宏盾保安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诉人鄂州荣利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公平、公正行为,事实依据不清,投诉事项2不成立。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1、2 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诉人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鄂城区财政局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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