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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鄂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鄂城区老武装部室内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3-03-08

  【项目概况】

  鄂城区老武装部室内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广场二号楼12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T-EZ-2023-03-08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4-2023-00059 

  3、项目名称:鄂城区老武装部室内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4.275604(万元) 

  6、最高限价:154.275604(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鄂城区老武装部室内维修改造工程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9日2023年03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广场二号楼12号商铺 

  3、方式:

  现场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广场二号楼12号商铺盛唐鄂州分公司2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广场二号楼12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竞标人领取磋商文件时应详细填写《报名表》(自行下载),如磋商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标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鄂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鄂州市明塘路70号 

  联系方式:1309271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广场二号楼12号商铺 

  联系方式:18672472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威 

  电   话:1867247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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