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鄂城区医疗保障局为行政执法主体,无授权或委托执法组织。执法领域为医疗保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执法工作。本年度,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共3人。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三)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鄂城区医疗保障局无行政许可事项,故无相关信息,特此说明。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2025年度,鄂城区医疗保障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1件。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办结8件,未办结3件(其中涉及鄂城区人民医院、鄂城区长港镇中心卫生院、鄂州市航宇吴都医院,上述机构未结清行政罚款,故案件处于未办结状态)。本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2025年度,鄂城区医疗保障局未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情况说明
我局执行的是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在行政处罚中,严格依照市医保局制定的标准,参照《湖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执行。
二、2025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5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5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5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5年度,我局坚持高位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期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成立(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度,我局坚持高位推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期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坚持“谋划在前、部署到位”原则,形成“专班牵头、部门联动、基层落实”的协同治理格局。组织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对重点医药机构进行反复核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5家。通过加强监管,有效管控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
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5年度,鄂城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其他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特此说明。专项工作专班,坚持“谋划在前、部署到位”原则,形成“专班牵头、部门联动、基层落实”的协同治理格局。组织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式”检查,对重点医药机构进行反复核查,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5家。通过加强监管,有效管控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
四、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2025年度,鄂城区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其他行政执法相关的投诉、举报案件,特此说明。
鄂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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