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领域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构建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计划执行保障。
各部门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部署,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对纳入本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须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本抽查计划统一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行,不得“平台外操作”。
二、创新推进部门协同监管
围绕提升监管效能与减轻企业负担双重目标,协同推进监管创新与联合检查机制建设。鼓励采取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开展监管检查,取代部分实地检查。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深入推进“一业一查”模式,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多头重复检查。结合本地监管实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抽查需求,加强与各部门权责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的衔接整合,聚焦民生关注热点,坚持问题导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联合抽查计划前,应提前同参与配合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各参与配合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积极响应、照单履职、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42/T 2124—2023)省级地方标准要求,规范行政检查标准和程序,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各部门要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扩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参与单位和实施领域。要规范检查行为,及时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入企检查时,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表,必要时进行音像记录;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
四、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各任务发起部门要充分运用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依法加大抽查力度。按照“谁发起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任务发起部门在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完善工作指导督导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做好业务跟踪督导,强化检查人员培训,提升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满足监管需要。各抽查事项发起部门要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抽查事项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发起部门履行相关职能,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
附件: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表
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鄂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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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是否纳入信用风险分类 |
抽查比例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股室) |
实施时间 |
|
1 |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实验室装备配备)检查 |
中小学校 |
否 |
3所学校 |
区教育局电教站
|
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 |
3—10月 |
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校外培训违规培训行为、预收费、机构安全等情况) |
全省面向3周岁以上学前、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 |
否 |
15% |
区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中心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暑假 |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抽查 |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 |
否 |
20% |
区市场监管局餐饮股电话 |
区教育局后勤保障办
|
春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
||
2 |
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取得相关许可证及其经营活动的检查 |
鄂城区娱乐场所(游艺厅、舞厅、KTV) |
是 |
20% |
区文旅局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卫健局办公室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检查(包厢、包间等是否按规定设置) |
||||||||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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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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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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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宾馆、旅店业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各类宾馆、旅店 |
是 |
5%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宾馆、旅店明码标价况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区卫健局办公室 |
|||||||
4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取得许可证以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
鄂城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是 |
20% |
区文旅局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否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职责 |
||||||||
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
||||||||
5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鄂城区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单位 |
是 |
20% |
区文旅局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治安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
||||||||
对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
||||||||
6 |
高危性体育项目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
鄂城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
是 |
20% |
区文旅局 |
区卫健局办公室 |
10月底前 |
7 |
医疗机构 |
对规范开展诊疗业务情况的检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各类医疗机构 |
是 |
医疗机构10% 个体诊所30%
|
区卫健局办公室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3、对医疗器械进行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网监股 价监股,药化股 |
10月底前 |
||||||
8 |
成品油销售 |
成品油质量抽查监测、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成品油销售企业 |
是 |
10% |
区发改经信局商务股 |
区市场监管局质量股,计量股 |
10月底前 |
对危化品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 |
区应急局执法大队 |
10月底前 |
||||||
对加油站点消防安全的检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10月底前 |
||||||
9 |
保安服务业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各类保安公司 |
是 |
10%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
区人社局(劳动监察) |
|||||||
10 |
爆破作业单位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爆破作业单位 |
是 |
100%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11 |
交通运输领域 |
交通安全管理检查 |
农村客运经营企业 |
是 |
100% |
鄂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
10月底前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
普货道路运输经营者(10台车以上) |
是 |
50%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 |
||||
12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从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2月底前 |
13 |
肥料生产经营者 |
肥料经营情况检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从事肥料生产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2月底前 |
14 |
农药经营者 |
农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2月底前 |
15 |
兽药经营者 |
兽药经营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2月底前 |
16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从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
12月底前 |
17 |
农机经营者 |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其证书的检查 |
从事农机经营的单位 |
是 |
10%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
12月底前 |
18 |
动物诊疗机构 |
对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备案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广告行为检查 |
从事动物诊疗经营的机构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
12月底前 |
19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者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从事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广告与知识产权股 |
12月底前 |
20 |
种畜禽生产经营者 |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2月底前 |
2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生猪屠宰活动及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
从事生猪定点屠宰经营单位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室 |
12月底前 |
22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在我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
是 |
5% |
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 |
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股 |
12月底前 |
23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 |
1、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2、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机构 |
是 |
100% |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股,价监股 |
10月底前 |
24 |
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
是 |
3% |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室 |
10月底前 |
25 |
粮食市场 |
价格行为检查 |
粮食购销领域企业 |
是 |
100% |
区发改经信局发改股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10月底前 |
26 |
烟花爆竹销售企业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产品流向登记管理 |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 |
是 |
10% |
区应急管理局基础股 |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曹新华 |
10月底前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
27 |
劳动用工监管 |
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
是 |
10家 |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区住建局安全股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3-12月 |
28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单位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
城镇污水处理厂 |
是 |
50% |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室 |
区住建局城乡建设股 |
10月底前 |
29 |
燃气经营行业 |
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的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是 |
30%
|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质监站 |
10月底前
|
对燃气企业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 |
|||||||
30 |
房地产市场 |
物业企业日常检查 |
物业企业 |
是 |
3% |
区住建局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10月底前 |
31 |
城镇供水取水企业 |
对取水企业的监督检查 |
供水取水企业 |
是 |
6% |
区水利湖泊局 |
区卫健局办公室 |
10月底前
|
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检查 |
||||||||
32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是 |
20% |
区卫健局办公室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计量股 |
10月底前 |
33 |
危险化学品行业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是 |
10% |
区应急管理局基础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34 |
工业企业 |
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
全区规上工业企业 |
是 |
10% |
区应急管理局基础股 |
区发改经信局发改股 |
10月底前 |
35 |
社会组织 |
价格行为检查 |
社会组织 |
是 |
3% |
区民政局社会组织股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10月底前 |
36 |
养老机构 |
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
养老院 |
是 |
30% |
区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
区住建局质监站 |
10月底前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股 |
|||||||
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
37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监管 |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是 |
5家 |
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
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股
|
10月底前 |
38 |
消防产品检查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消防产品使用单位 |
是 |
6家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39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是 |
2% |
区统计局 统计股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0月底前 |
40 |
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检查 |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
是 |
10% |
区城管局办公室 |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公安交管部门 |
10月底前 |
41 |
生活垃圾 |
对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 |
是 |
30% |
区城管局办公室 |
区交通运输局综合办公室 |
10月底前 |
42 |
典当行业 |
企业典当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
从事典当经营的单位 |
是 |
100% |
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批与信用监管股 |
11月底前 |
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情况的检查 |
||||||||
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的检查 |
||||||||
典当企业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情况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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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招投标行业 |
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进行检查 |
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 |
是 |
5% |
区发改经信局发改股 |
区交通运输局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利和湖泊局 |
10月底前 |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