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党组: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5]68号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谢祚兴同志提名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副区长职务的任职,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区委决定:
谢祚兴同志任区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黄加强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的免职,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