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开发区党工委: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6]164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余锦军同志任杨叶镇党委委员、书记。
区委决定:
余锦军同志任杨叶镇人大主席,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5月14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