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开发区党工委: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6]196号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刘彬同志任杨叶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
区委决定:
陈国璋同志任花湖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主持花湖开发区全面工作),免去其花湖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余锦军同志任花湖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排名党工委副书记之后);
夏廉同志任花湖开发区纪工委书记;
免去吴敏同志花湖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局长职务。
镇长职务的任职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区人社局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
ICP备案号:鄂ICP备1700528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191号 网站标识:4207040001 主办单位:鄂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系统管理入口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7-60896105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办明塘路70号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