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新区党工委: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6]196号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余翔林同志任新庙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
区委决定:
孟俊青同志任鄂城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戴君华同志任鄂城新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杨辉福同志任鄂城新区城市建设局局长;
免去余翔林同志鄂城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孟俊青同志鄂城新区财政金融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君华同志新庙镇副镇长职务。
镇长、副镇长职务的任免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区人社局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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