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山镇党委: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6]196号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潘延海同志任杜山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
免去刘维东同志杜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镇长职务。
镇长职务的任免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6月6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区人社局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