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党组:
区委决定:
提名免去李朝明同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免去李朝明同志区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5月9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