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开发区党工委:
接市委组织部鄂州组干[2016]173文件通知,区委同意:
陈国璋同志任花湖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杨叶镇镇长职务;
免去欧阳婧同志花湖镇镇长职务。
区委决定:
陈国璋同志任花湖镇人大主席,免去杨叶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欧阳婧同志花湖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局)局长、花湖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人大主席、镇长职务的任免,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6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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