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党组:
区委决定,提名:
花小平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红兵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汉林同志任区司法局局长;
严炳南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加强同志任区农林局局长;
万国华同志任区审计局局长;
周祝文同志任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汪招鹏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立华同志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睦铜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祖民同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宏平同志区农林局局长职务;
免去余志和同志区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有水同志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请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鄂城区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抄 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中共鄂城区委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