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群人,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时时刻刻做“守护神”。消费者情绪激动时,他们无怨无悔做“出气筒”。消费者咨询法律法规时,他们钻研业务做“百科全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坚守在消费维权岗位上,全心全意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近年来,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为民服务理念,积极打造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品牌,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获得了“全省消费维权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来之不易的成绩背后是辛勤的付出,离不开全体市场监管“维权卫士”的热血奉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维权卫士”的风采。
祁晓红(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个私协秘书处秘书长)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祁晓红同志,是消费维权战线一名年轻的“老兵”,自2019年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始终秉持“奉献无所求、甘当孺子牛”的理念,用责任践行“消费维权无小事”,被群众誉为“消费者的贴心人”,获评全省2021年个私协先进个人。
工作中,祁晓红恪守“事无大小,人无亲疏,有求必应,依法调解”的原则,细心了解情况、热心受理投诉、耐心解答咨询、公心解决纠纷,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近年来,参与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1220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疫情期间,祁晓红接到15名消费者联名投诉,反映在某酒店预订酒席,已提前支付定金。因疫情酒席无法如约进行,要求全额退还定金。但该酒店声称菜已买回,最多只能接受其在酒店消费,定金不予退还。两方争执不下,又值疫情暴发敏感时刻,必须尽快妥善处理。祁晓红不顾个人安危,跑前跑后,多方联络。经过她不懈的努力,成功帮助酒店将储备菜以进价销售一空,既避免了酒店的损失,也让15名消费者拿回了近两万元的定金,双方都很满意。工作中类似投诉不计其数,她如同冬天里的一捧炉火,散发温情暖意,让群众内心“四季如春”。
李琦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李琦同志,现负责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市场监管所消费维权工作。在消保维权的工作岗位上,他热情服务,赢得了消费者的信赖,他公正执法,以一身正气赢得了市场各方主体的尊重。被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授予“2021消费维权年度人物”荣誉称号。
疫情期间,针对口罩价格、日常生活物资质量和服务方面的相关投诉,李琦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和需求出发,严把进货质量关,最大限度减少消费纠纷,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2021年,因国家发改委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以及教育部“双减”政策的落地,辖区内投诉、举报件大增,他任劳任怨、废寝忘食。10月中旬,接到投诉:消费者在一家教育机构里缴纳15000元给家中两个孩子补习英语,因疫情原因无法上课,要求教育机构退款,经李琦多次调解,该教育机构于12月将15000元全额退还消费者,消费者激动地说“市场监管人员是全心全意为我们维权,就是我们消费者的娘家人啊”。
2021年李琦处置12315平台投诉件1881件,办结了12345市长专线件、阳光信访件和省市级督办件共计4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万元。李琦同志以实际行动给同志们做出了表率,并赢得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苏晓榕(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民之所盼,心之所向。苏晓榕同志自2019年9月在鄂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消费维权工作以来,她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当作自身追求的崇高事业,凭着刻苦钻研、勇于探究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荣获鄂州市消费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在消费维权调解工作中,她诚心、耐心、细心,总是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她曾接待7位投诉者,他们被某企业“为每个人定制方案减肥”广告所吸引,参加活动交了5980元现金,但按方案减了一个星期一斤都没有瘦,体重反而增加了几两,因此要求“按合同退款”。对此次群体性投诉,苏晓榕立即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一边安抚她们激动的情绪,一边及时跟分管辖区所的维权人员联系,到企业为她们维权,在维权人员多次调解下,为消费者退了款,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协议。类似这样的群体性投诉,苏晓榕接访了52起,她本着不让投诉发展为信访件的初衷,凭着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把消费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让问题得到及时化解和圆满调解。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鄂城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履行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职责,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者满意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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