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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鄂城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鄂城区教育局 日期:2024-08-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72号等有关精神,全面巩固我区控辍保学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巩固教育成果,特制定2024年鄂城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巩固脱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脱贫户等贫困人口(含非脱贫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到2024年底,全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5%,贫困家庭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责任体系 

  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机制,构建政府主导,教育牵头,其他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区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镇(开发区)、街办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镇(开发区)、街办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 

  区教局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性化帮扶和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区财政局要将义务教育脱贫户非寄宿制学生,按照寄宿生补助标准给予资助;要将非脱贫户经济困难或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三类非寄宿生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按照寄宿生补助标准50%的比例给予资助。 

  区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帮扶制度,落实救助政策,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应助尽助。 

  区残联要创造条件,开展康复治疗活动,最大限度满足残疾少年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需要。 

  区人社局要加大对用工企业和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查处力度。 

  区司法局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学校外墙或场地外缘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彩票等不利于儿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和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电子竞技游戏厅、网吧等不得接纳未成年学生。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贫困家庭跟踪服务,继续完善脱贫户基本信息把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要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优先帮扶。 

  、制度保障 

  包保责任制。建立区教育局中心学及学校教师有关责任人控辍保学包保负责制,明确控辍保学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包保责任体系,针对每一位辍学学生,确定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专项督导制。校要加强学生管理,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控辍保学纳入督导评估体系,组织控辍保学专项督导,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结对帮扶制。建立党员干部帮扶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重点关注,通过走访谈心、思想帮扶、学业帮扶等家校联合举措,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学困、残疾和流动等原因而失学辍学。 

  、方法措施 

  1.广泛宣传,依法治辍。9月是控辍保学活动关键月,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做到辍学学生及时劝返到校,失学学生及时送教上门。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及时政府和所在镇(街办、开发区)汇报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对学校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由教育、农业农村、公安、司法及乡镇、村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劝返学生复学 

  2.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对接,依托学籍户籍管理系统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督促各校认真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测机制各学校加强学籍档案管理,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3.减负增效,规范办学。各中小学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广大教师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挖苦、讽刺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要与学困生、贫困生结对帮扶,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依托少年宫、学生社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防控新增辍学。  

  4.关爱学生,以情控辍。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求安排干部和教师,通过电话交流、线上教学、上门家访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加强“留守儿童之家”和“心灵驿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5.帮困助学,以资控辍。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帮扶政策,落实“两免一补”和区级脱贫户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机制,积极动员联系公益部门和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方式,对贫困学生实施精准帮扶。全面统筹各类惠民政策,确保全区每一个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鄂城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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